2015年金馬澎可“落地簽” “離島遊”説走就走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5-01-05 16:30:49 | 來源: 新華網 |
新年伊始,也意味著元旦、春節兩個假日紛至遝來,對於年輕人來説,到底該回家還是該出門旅遊又成了一年一度的熱議話題。回家買不到車票,出境旅遊花費太高簽證又難辦,內地景點一到節假日又是人擠人。在此不妨為大家介紹一個新的出境旅遊好去處,方便快捷且不擠人,就是台灣周邊島嶼——金門、馬祖、澎湖。
據悉,臺有關方面于2014年12月10日發佈相關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大陸旅客到金門、馬祖及澎湖旅遊,可申請“臨時停留許可”,即所謂“落地簽證”,每人次新台幣600元(約人民幣120元),“落地簽”入境停留時間為15日。
大陸游客只要事先到大陸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好“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和旅遊簽注,就能在抵達後,直接申請簽注獲得“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僅限台灣離島使用)。但這項“落地簽注”是僅限陸客到金、馬、澎地區旅遊,不能中轉到台灣本島,也就是只有“小三通”,且用途僅限觀光,不能從事商務考察、學術交流、探親等其它事項。
落地簽注意事項
1. 必需是開放赴臺遊城市戶口,或開放金馬澎個人遊地區戶口才能辦理。
2. “落地簽”一次停留最長時間仍然是16天15夜。
3. 除了“落地簽”之外,仍然可選擇由旅行社代辦入金證(台灣收費200元台幣)。
4. 不論旅行社代辦的入金證或“落地簽”都僅限在金馬澎旅遊,不能入台灣本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