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落實普選 《基本法》等憲制原則不可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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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7日發表《行政長官普選辦法諮詢文件》(《諮詢文件》),就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展開為期兩個月的第二輪公眾諮詢。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當天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經過一年多就政制發展的討論和爭拗,以及兩個多月的違法“佔領行動”,更深信在制定行政長官普選辦法時,堅決維護“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是不可動搖的憲制原則。

 

林鄭月娥當天在特區立法會會議上就《諮詢文件》發表聲明時表示,根據去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産生辦法的決定》(《決定》),從2017年開始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産生的辦法。《決定》為普選行政長官定下清晰而明確的框架,並強調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政策。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穩步推進2017年行政長官由普選産生,是中央的一貫立場。中央其後亦多番強調,希望特區政府和香港社會各界依照《基本法》和《決定》的規定,共同努力,如期達致行政長官由普選産生的目標。

 

林鄭月娥表示,自從《決定》公佈後,社會各界對《決定》的意見相當分歧。有團體和人士發起違法“佔領行動”,藉以向中央和特區政府施壓,要求“公民提名”,“撤回《決定》”及“重啟政改諮詢”。“佔領行動”擾亂了香港的社會秩序、影響經濟民生、破壞人際關係,甚至令法治受損,同時也打亂了政改諮詢的時間表。考慮到社會當時的形勢和氣氛,特區政府決定把原訂於去年10月展開的第二輪公眾諮詢延遲舉行。

 

林鄭月娥再三強調,“撤回《決定》”、“重啟政改諮詢”不切實際也不可能。

 

林鄭月娥介紹,目前社會人士對政制發展的意見正漸趨兩極化。有一類意見要求特區依法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邁出民主發展的一大步,堅持不要原地踏步。他們認為應尊重《決定》,善用《決定》框架下的空間,為普選行政長官的具體辦法尋找最大的共識。另一類意見則堅決不接受《決定》,從而否定“五步曲”的首兩步,要求一切推倒重來,或者以先接納不符合《基本法》的“公民提名”方案,或要在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前取消立法會功能組別選舉,作為討論的前設。

 

對於有團體和人士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撤回《決定》”、“重啟政改諮詢”,林鄭月娥表示,這是不切實際及不可能的,亦無法令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得以落實。

 

她説,憲製程序上,有關修改行政長官産生辦法的“五步曲”已經走了兩步,下一步應是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方案,爭取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因此,憲製程序上不存在所謂“撤回《決定》”。再者,根據《決定》,假如行政長官普選的具體辦法未能經法定程式獲得通過,2017年行政長官産生辦法須繼續沿用2012年行政長官的産生辦法,因此不存在所謂“重啟政改諮詢”的空間。(中新社香港1月7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