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憑“一國兩制”優勢提供跨境解決爭議服務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9日表示,當內地企業與外國企業之間發生爭議的時候,香港特區憑藉其“一國”和“兩制”的雙重優勢,可擔當中立的第三地,提供跨境解決爭議服務,從而發揮香港作為亞太區法律服務和解決爭議中心的重要地位。

 

袁國強當日在“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的設立儀式上説,國家正積極推動各項發展策略及規劃,包括“一帶一路”建設、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及“十三五”規劃,將帶動更多跨境商貿和其他方面的合作。

 

他説:“內地企業‘走出去’和外地企業到內地進行投資的情況將不斷增加。面對預期隨之而來的商業糾紛,這些企業對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的需求也會越來越大。”

 

他指出,調解的優勢在於其既不受地域限制,亦適用於普通法和大陸法係的地方。對同時牽涉多個司法管轄區的多項爭議,當事人可以運用調解一併解決,而無須逐一向相關司法管轄區提出訴訟。

 

他説:“展望將來,香港可在處理跨境商業爭議方面擔當更進一步的角色。‘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的成立,可説是內地與香港特區在調解方面的新合作平臺,相信必定有助促進香港與內地的調解服務,以提供更多元化的調解服務。”

 

“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和香港和解中心設立,是香港首個由兩地主要調解機構合作而設立的聯合調解中心,旨在為內地和香港提供一個解決跨境商業爭議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