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史上的今天】1937年12月13日 日軍開始進行南京大屠殺

今天是12月13日,1937年的今天,日軍侵佔南京,開始滅絕人性的大屠殺。

 

1937年12月13日上午,日軍相繼侵入南京城,即開始對城內的俘虜和平民進行了長達6個星期的大規模屠殺。據戰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認定:“在日軍佔領後最初六個星期內,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總數達二十萬人以上”,“這個數字還沒有將被日軍所燒棄了的屍體,投入到長江,或以其他方法處分的人們計算在內”。中國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在對南京大屠殺主犯之一谷壽夫的判決書中確認:“在谷壽夫部隊駐京之期間內,計于中華門外花神廟、寶塔橋、石觀音、下關草鞋峽等處,我被俘軍民被日軍用機槍集體射殺並焚屍滅跡者,有單耀庭等十九萬餘人。此外,零星屠殺,其屍體經慈善機構收埋者十五萬餘具。被害總數達三十萬人以上。”日本史學家洞富雄也認為:“在南京整個城市,被害者的總數説是三十萬人,或南京地方法院所列舉的數字——三十四萬人,似乎可以説接近實際的數字。”

 

日軍的大屠殺,有的是集體屠殺。1937年12月15日,日軍在漢中門外集體屠殺難民和警察兩千余人,先用機槍掃射,再用木柴汽油焚屍,有的是分散的屠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中説:“日軍在街上漫步”,“不分青紅皂白地屠殺中國的男女和小孩”。“在日方佔領南京市的最初兩三天,至少有一萬兩千人的非戰鬥員的中國男女和兒童被害了”。

 

日軍的殺人方法滅絕人性:砍頭、劈腦、切腹、挖心、水溺、火燒、割生殖器、砍去四肢、刺穿陰戶或肛門等,無所不用其極,令人毛髮悚然。有的日軍殺人取樂,先往中國難民身上澆汽油,後用機槍射,中彈全身著火的難民痛苦掙扎,日軍則鼓掌狂歡;有的日軍令難民脫光衣服,破冰下水捕魚,看著難民寒栗難受而幸災樂禍;有的把人頭割下,挑在槍刺上,漫步街頭,嬉笑取樂。

 

日軍的南京大屠殺,在人類文明史上留下了極其野蠻、殘忍、黑暗的記錄,它證據確鑿,鐵證如山,為世人所公認,任何人也否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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