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天津等6省市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記者從財政部獲悉,自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市、遼寧省、安徽省、福建省、廈門市和四川省將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按照《財政部關於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5年第3號)、《海關總署關於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業務海關監管規定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25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1號)有關規定,天津市、遼寧省、安徽省、福建省、廈門市和四川省自2016年1月1日起,按上述公告規定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