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九二共識”有史為鑒 不容置疑

海峽飛虹消息(記者:馬曉葉、李琳)在30日上午舉行的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發言人馬曉光表示,當年“九二共識”的達成經過兩岸雙方授權,無論是會談過程還是共識內涵都十分清楚,有完整的歷史記錄,是不容置疑的。

 

馬曉光是針對日前蔡英文在台灣地區領導人候選人辯論會中説“九二年兩岸之間只有會談沒有共識”時,做出上述回應的。

 

“1992年,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受權在兩岸事務性商談中表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事宜進行協商。經過當年10月香港會談及其後一系列函電往來,達成了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後來被概括為‘九二共識’。其核心意涵是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從而明確界定了兩岸關係的根本性質。‘九二共識’的達成經過兩岸雙方授權,無論是會談過程,還是共識內涵,都十分清楚,有完整的歷史記錄,是不容置疑的。”

 

馬曉光表示,“九二共識”不僅是兩岸協商談判的共同政治基礎,2008年以來,更成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共同政治基礎。正是因為有了這個基礎,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才能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臺海地區才能保持祥和穩定,兩岸民眾才能共享和平紅利。正是因為有了這個基礎,兩岸關係才能不斷改善和發展,為兩岸同胞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馬曉光還強調,

 

“當前,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關鍵是要承認‘九二共識’的歷史事實,認同其核心意涵。若失去‘九二共識’這個政治基礎作為‘定海神針’,兩岸制度化聯繫溝通機制必然會受影響,甚至坍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之舟就會遭遇驚濤駭浪,甚至徹底傾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