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臺旅遊購物 認清包裝標識

去年島城赴臺旅遊3萬餘人次,如何理性消費避免糾紛,是不少遊客關注的問題。5日,青島市消保委、台灣消協聯合發佈消費提示,內容包括赴臺旅遊前要做好的準備,和台灣當地的消費政策、購物時的注意事項等。

 

據統計,2014年青島市赴臺旅遊近2千團次、3萬餘人次。根據青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台灣消費者協會聯合發佈的消費提示,市民出行前,可選擇自由行、跟團遊兩種方式。青島屬於赴臺自由行開放城市,自由行需辦理“往來台灣通行證”(通過出入境管理部門)、“入臺證”(通過有資質的旅行社代辦)。若跟團,要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查看旅行社是否具有工商、旅遊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旅行社經營許可證,還要確認其是否具備組織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的資格。簽訂旅遊合同時,市民要對行程安排、旅遊團成團的最低人數、交通、住宿、餐飲等方面,以及自由活動安排時間等內容格外留意。對合同中責任不清、條款不明的地方,應要求旅行社填寫書面補充條款。

 

到台灣旅遊購物,為避免發生消費糾紛,購買商品時要認清包裝標識。台灣地區規定,在售商品的外包裝,應有符合商品標識有關規定的中文標識,包括商品名稱、生産、製造商名稱、電話、商品內容、生産日期等。如未依規定標識,根據台灣地區不準販賣的強制規定,消費者請勿購買。購買食品更要細心,在售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容器或外包裝,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有關規定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標識,包括品名、內容物名稱、凈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原産地(國)等,如未依規定標識,請勿購買。

 

購買貴重物品一定要仔細驗視比對,要索取發票和《保證書》或《保固卡》,需要加蓋商家發票章,詳細閱讀保證書或保固卡的記載內容,查看是否與所購買的標的商品相符,確保清楚無誤。此外,務必注意商品標示的産地,以免購買後反悔。

 

在臺期間一旦發生消費糾紛,不要大聲爭吵,應與店家先行和解。若無法當場解決,跟團旅客可嚮導遊反映請求協助,如仍未獲妥善解決,請撥台灣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請求當地政府(消保官)協助。如在臺期間內爭議仍未獲滿意解決,回青後可攜帶相關資料與證明到青島市消保委進行投訴。青島市消保委將與台灣消費者協會對接,進行後續的消費爭議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