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選務機構17日決定2016年台灣“大選”投票日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選舉委員會”表示,明年台灣地區領導人、副領導人與“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期,有2016年1月9日與1月16日兩個方案,將在3月17日開會決定確切日期。

 

“選委會”昨天邀集各單位開會討論,會中大家討論是否與考試或大學教學安排有所影響。“考選部”代表在會中表示,去年5月預擬2015年度各種考試日期計劃表時,已洽詢“選委會”了解2015年或2016年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期,當時即避開各項公職人員選舉可能投票日期。

 

台灣教育部門代表也指出,目前各大專院校2016年的教學安排均尚未確定,將配合“選委會”確定選舉投票日期後,立即發文各大專院校訂定行事歷時應避開投票日期,以保障學生的權利。(中新網3月10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