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處理標準工時問題不能操之過急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5-03-27 10:11:20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26日表示,標準工時問題比較複雜,處理時一定要從多方面、巨細無遺地考慮,一定要開明、開放地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希望到最後落實時能夠兼顧到各方面的訴求,尤其是真正照顧到僱員的權益。
梁振英26日上午在立法會出席行政長官答問會時表示,特區政府十分重視香港的僱員,尤其是基層僱員的權益和福利,其中,男士侍産假在2月27日開始實施,法定最低工資5月1日會有新一輪的增幅。
在回答有議員關心目前標準工時委員會的工作進度時,梁振英錶示,通過標準工時委員會收集到意見,有今日這樣的進展,是一個合理的進度。他説,特區政府絕對沒有拖的意思,香港的經濟包括就業市場、勞工市場,是一環扣一環的,須全面和慎重去考慮,不想造成牽一髮而動全身,但同時是消極、負面的效果。
梁振英錶示,香港有很多不同的工種、僱主、僱員,因此,標準工時如何定,應該在社會上聽各方面的意見,包括標準工時委員會裏的僱主、僱員的代表,也有社會人士、學術界的專家。
他説,過去一直以來沒有做的工作在香港第一次要實施,確實是不能夠太操之過急,有些時候太急造成的效果適得其反,不想出現實行時得到一些適得其反,反而影響到僱員權益、福利的一些後果。
梁振英錶示,特區政府非常關心標準工時問題,盡一切努力向前推動工作,一定要全面檢視外面的經驗和在香港實行時會造成的影響。他説,很希望大家能夠從長計議,到有了一個決定時,香港不只是僱主和僱員之間都可以共同接受,也可以使各個行業、崗位的僱員能夠實實在在得益。
香港目前沒有法定標準工時及最高工時規管。標準工時是指僱員每日及/或每週的法定工作時數。最高工時是指每日及/或每週工時的法定最高上限,即僱員總工時達至該上限,便不得繼續工作,不論超時工作是否有補償。
因應社會對香港僱員工作時間長的關注,特區政府于2012年11月公佈《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報告)。為跟進報告,政府于2013年4月成立標準工時委員會,一個由政府、僱主和僱員代表,以及學者和社會人士組成的非法定諮詢組織,就標準工時及有關議題提供意見。
標準工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18日表示,委員會當日開會取得共識,同意管制工時的政策,應向立法的方向進行,制訂僱員及僱主之間的標準合約,但不應該“一刀切”。他説,有信心能在明年4月前向政府提交報告。(中新社香港3月2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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