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由行3月或將新增10城

今日,記者獲悉:為增加大陸台灣自由行開放城市,通過“兩岸觀光小兩會”協商,大陸赴台灣自由行在原本開放的36個城市基礎上,擬再開放十個城市,其中包括江蘇常州、徐州、鹽城。協商結果有望在今年3月底或4月初確認。

 

小提示:

 

辦理台灣通行證所需材料

 

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2.戶口簿複印件(現場辦理還需出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3.2寸白底彩照(證件照)1張

4.填寫《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

5.到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分縣局出入境管理辦公室暫不接受申請)。

 

辦理台灣入臺證(台灣簽發),所需資料

 

1.填寫“大陸地區人民來臺申請書”

2.2年以內的白色背景2寸彩色

3.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全家戶口本原件掃描版

4.六個月以上有效期“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通行證簽注頁”原件及複印件

5.申請人應具備以下資格證明文件

1)年滿20歲,需提供以下財力證明文件其中之一

①5萬人民幣之銀行存款證明原件或存摺原件

②工資證明原件或納稅證明

③銀行核發金卡之證明文件原件

④其同戶之隨行直系親屬應提供申請人同戶之全家戶口簿及親屬關係證明

2)18歲以上在校學生,提供學生在校證件原件或在校證明原件,未滿20歲者提供直系親屬同意書。

6.填寫“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行程表”及“大陸地區人民緊急聯絡人資料”

7.已投保旅遊保單或證明文件

 

對於已持有有效《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可以直接申請入臺證。

 

注意:

 

1.需先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才能辦理台灣自由行簽證。

2.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為五年,自由行簽證有效期為3個月,持證人在台灣停留時間自入境台灣次日起不得超過15日。

3.《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不足三個月(含)時,出入境管理局不受理簽注申請,不予出境,證件持有人可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辦理通行證延期手續。

4.如您首次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需要親自前去出入境辦理此證,出證後可請人代領;如您已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就可以辦理入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