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宣佈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任命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特區政府9日宣佈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的任命。

 

香港行政長官已委任黃友嘉博士為積金局主席,為期兩年,由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至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首末兩天包括在內。

 

同時,香港財政司司長根據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委任石禮謙和黃國為積金局非執行董事,並再度委任七名現任非執行董事,任期兩年,由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至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首末兩天包括在內。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黃友嘉博士一直積極參與公共事務,身兼多個重要法定及諮詢組織的職務。黃博士具卓越領導能力和深厚的經濟和財經金融背景,我相信他會為積金局帶來莫大裨益,並有助進一步發展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

 

“我同時感謝卸任的主席胡紅玉女士,她在過去六年為積金局貢獻良多,推出了多項措施改善及強化強積金制度。”陳家強説。

 

就石禮謙和黃國被委任為積金局非執行董事,陳家強説,石禮謙有豐富的營商經驗,而黃國則多年致力於勞工事務。積金局將會受益於他們從僱主及僱員角度提出的意見,制訂能平衡各方利益的方案,改善強積金制度。

 

他亦向卸任的積金局非執行董事梁君彥和黃國健,就他們過往六年的熱心服務致以謝意。

 

積金局是在一九九八年九月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成立的法定組織,負責規管和監察強積金制度。

 

強積金制度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實施,目的是協助就業人口儲蓄為退休作準備。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底,強積金計劃有二百七十萬名計劃成員,總資産凈值超過五千六百五十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