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省份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意見 將落實居住證制度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和國務院日前批轉的《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均提出“抓緊實施戶籍制度改革”。根據中新網記者梳理,目前,全國至少已有16個省份正式出臺了本省份的戶籍制度改革意見。

 

其中,多地明確提出“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的時間表,並明確建立落實居住證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居住證管理辦法》今年有望正式出臺實施,這也將為各地落實居住證制度提供指導。

 

16省份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意見

 

今年官方多次要求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繼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抓緊實施戶籍制度改革,落實放寬戶口遷移政策”後,國務院最近批轉的《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提出,要抓緊實施戶籍制度改革,落實放寬戶口遷移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記者注意到,2014年7月底,國務院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意見,統籌考慮,因地制宜,抓緊出臺本地區具體可操作的戶籍制度改革措施,並向社會公佈”,隨後“地方版”的戶籍制度改革意見陸續出臺。

 

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有新疆、黑龍江、河南、河北、四川、山東、安徽、貴州、山西、陜西、江西、湖南、吉林、福建、廣西、青海16個省份正式公佈了本地區的戶籍制度改革意見。

 

上述意見均明確了本地區進一步放寬戶口遷移的政策,並提出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建立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多地提出了具體實施的時間表。

 

其中,貴州提出,從2015年6月1日起,在“戶別”欄不再登記農業或非農業,統一登記為家庭戶或集體戶;黑龍江提出,從2014年11月1日起,全省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劃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群眾可自願到公安派出所更換居民戶口簿。

 

“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有利於消除身份歧視。”國際金融論壇城鎮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鵬此前對中新網記者表示,統一戶籍性質僅僅是標誌,消除依附在戶口性質上的如醫療、就業、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差別待遇,真正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的全覆蓋和均等化,才是衡量戶籍改革成功與否的關鍵。

 

均提出將建立落實居住證制度

 

在目前公佈的16個省份的戶籍改革意見中,對於建立落實居住證制度均有著墨,但大都沿襲了“國家版”戶籍改革意見中的內容。

 

在申請居住證的年限上,各地均提出要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在居住證提供的公共服務範圍所需條件上,大多數省份並未明確具體年限,僅新疆和貴州較為具體。

 

其中,新疆提出“居住證持有人連續居住滿二年和參加社會保險滿二年,逐步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職業教育補貼、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隨行子女在當地連續就學滿四年以上、父母參加社會保險滿三年為基本條件,逐步享有隨行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貴州提出,居住證持有人在當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逐步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養老服務、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等權利。

 

各地的“語焉不詳”也與目前缺乏“國家版”的頂層設計有關。事實上,自2014年12月4日開始徵求意見的《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目前已經結束徵求意見幾個月的時間,但尚未出臺。

 

不過,《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提出“出臺實施居住證管理辦法,以居住證為載體提供相應基本公共服務”,因此,這一辦法年內出臺實施應是大概率事件,而這也將為各地建立落實居住證制度提供指導。

 

“作為戶籍制度改革中一個過渡性的制度安排,居住證制度將使中國朝著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邁出重要一步。”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張車偉對中新網記者表示,由於戶籍制度改革無法一步到位,通過設立門檻並不高的居住證制度,可以那些已經進入到城市的外來人口能享受到一定範圍的公共服務,意義重大。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王太元也認為,居住證是外地居民、農村居民合法平穩轉變為本地人、城鎮人的制度階梯。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未全面實現前,推行居住證制度,至少是能對部分資源和服務給予法律保障。(完)

 

(原標題:16省份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意見 將落實居住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