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延至10年

昨天,國務院公佈了修改後的《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針對臺胞來往大陸的手續進行了一系列簡化。7月1日起,台灣同胞將可免簽來往大陸,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有效期也將從5年延長至10年。

 

中國政府網昨天全文刊發《國務院關於修改〈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改後的《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新《辦法》取消了原《辦法》中對台灣居民來往大陸辦理簽注的規定。

 

記者了解到,目前,大陸居民赴臺、台灣居民赴陸,都實行逐次簽注,而根據新辦法,大陸居民赴臺仍需要簽注,臺胞來大陸則可憑有效臺胞證,無需辦理簽注,即可經開放口岸來往大陸並在大陸停留、居留。

 

新《辦法》中,臺胞申請來大陸的手續從原先的5項簡化為3項。根據現行辦法,台灣居民前往大陸定居、探親、訪友、旅遊、接受和處理財産、處理婚喪事宜的,須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進行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的,須提交大陸相應機構、團體、個人的邀請或同意參加該項活動的證明。而7月1日起,以上兩條均不再需要,但增加了一條新規定:“國家主管機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要求台灣居民提交其他申請材料”。

 

另據了解,新《辦法》中還刪去了“台灣居民來大陸後,需在大陸居留三個月以上的,應當向當地市、縣公安局申請辦理暫住證”。這意味著臺胞在大陸居留三個月以上,以前要辦暫住證,新辦法實施後將不再需要。

 

以往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有效期均為5年,新《辦法》明確規定,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將延長至10年,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有效期則分為5年有效和3個月一次有效兩種。

 

>>焦點答問

 

持5年期臺胞證可自助通關

 

為落實政策,自7月1日起,公安機關將實施取消臺胞簽注政策,臺胞持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即可經開放口岸來往大陸並在大陸停居留,無需辦理簽注。同時,公安機關年內

 

將實施電子臺胞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接受了記者採訪。

 

1為什麼要取消臺胞簽注?

 

答:兩岸交流日益密切,兩岸人員往來持續增長。2014年,來往大陸臺胞達1073余萬人次。為進一步服務兩岸人民交流交往,大陸實施取消臺胞簽注政策。

 

2取消簽注後,臺胞來往大陸有什麼便利?

 

答:政策實施後,將極大地便利臺胞來大陸從事旅遊、就業、就學、投資、探親訪友等活動。此外,臺胞持有效的5年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具備自助查驗條件的口岸邊檢機關備案後,可實現自助通關。

 

3臺胞證分類和有效期有何變化?

 

答:取消臺胞簽注後,持有5年多次出入境有效臺胞證的台灣居民可在所持證件有效期內多次來往大陸並在大陸停留、居留。持有3個月一次入出境有效臺胞證的台灣居民可一次入出境大陸並在3個月有效期內停留。

 

4台灣居民以後是否能無限期居留大陸?

 

答:決定明確,台灣居民“來大陸後應當在所持旅行證件有效期內按期離境。所持證件有效期即將屆滿需要繼續居留的,應當申請換發”,並保留了原辦法中有關逾期居留法律責任的規定。

 

國臺辦:

 

促進兩岸同胞越走越親

 

>>官方表態

 

據新華社電國務院臺辦發言人馬曉光昨天表示,新政出臺展現了大陸關心台灣同胞,為他們辦實事、辦好事的真誠理念和服務宗旨,“相信這一舉措的實施,將促進兩岸同胞越走越近、越走越親”。

 

馬曉光説,今年5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會見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時表示,“我們將適時實施進一步便利兩岸同胞來往的措施”。6月14日,俞正聲在第七屆海峽論壇開幕式上宣佈,大陸方面將對台灣居民來往大陸免於簽注。(記者田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