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居民明日起持臺胞證可通關 無需辦理簽注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5-06-30 16:39:57 | 來源: 京華時報 |
7月1日起,臺胞持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即可經開放口岸來往大陸並在大陸停居留,無需辦理簽注。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局透露,下月起公安機關不再辦理臺胞簽注,口岸邊檢機關不再查驗臺胞簽注。7月1日前,臺胞仍需持有效的臺胞證及簽注來往大陸並在大陸停居留,出入境部門提醒臺胞關注新政策實施情況,合理安排辦證時間。另外,公安機關年內將實施電子臺胞證。
隨著兩岸交流日益密切,兩岸人員往來呈持續增長狀態。去年,來往大陸臺胞達1073萬餘人次。為進一步簡化臺胞來往大陸入出境手續,臺胞證的簽注取消,但臺胞申請辦理臺胞證的渠道不變,從台灣地區、港澳地區申請來大陸的,可向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或委託的有關機構申請;未持有效出入境證件直抵入境口岸的,可向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一次出入境有效臺胞證。在北京居住的臺胞可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請。
取消臺胞簽注政策實施後,臺胞持有效的五年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具備自助查驗條件的口岸邊檢機關備案後,可實現自助通關。
新聞推薦
- 習近平同哈薩克斯坦總統托卡耶夫會談2025-06-17
- 王滬寧在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專題推進會上強調 高品質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2025-06-17
- 外交部:民進黨當局“跪美媚美”只會害臺毀臺2025-06-17
- 福建臺胞享同等待遇 央行金融措施助力兩岸融合2025-06-17
- 睦鄰友好 攜手共進!2025中國—中亞人文交流活動在阿斯塔納舉行2025-06-17
- 兩岸青年共敘文脈情緣 攜手繪就華流新篇——第二十三屆海峽青年論壇側記202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