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警制服60年5變 彰顯社會進步

香港女警制服60年5變 彰顯社會進步

圖自香港《明報》
 

中新網7月20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警隊成立170年,至今約15%警務人員為女性,從1949年前只協助婦孺的“調查妹仔幫辦”,發展至2014年首名女性高級助理警務處長誕生。女警職能的改變,亦可見於制服的變遷。

 

據報道,香港嶺南大學社會及社會政策係副教授陳效能,聯同香港教育學院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何家騏撰寫的新書《香港女警六十年》,介紹香港女警歷史。

 

書中指出,香港女警前身是殖民地時代隸屬華民政務司的“調查妹仔幫辦稽查員”(簡稱調查妹仔幫辦),專門調查被拐賣或虐待的婦孺,1949年起警隊才正式招聘女警。

 

初期主責文書 穿裙突出形象

 

何家騏稱,女警誕生和增加有兩個契機,一是二戰後大量女童及婦女難民涌港;其次是1960年代暴動和示威需人群管制,令女警派上用場。

 

何表示,基於“男人不打女人”觀念,女警處理收農地、示威等衝突會較容易,“男警甚至站在後面”。而1990年代初國泰工潮,示威者多為空姐,女警較適合控制人群,至2005年韓農示威、去年“雨傘運動”,亦多用女警維持秩序。

 

不過,女警初期其實只做文書及對女性搜查的工作,多穿裙,後期才要巡邏,參與機動任務。

 

書中指出,1950年代首批女警只穿警校的白衫藍褲,1952年才有卡其色恤衫、“A字”及膝裙制服,卻被批評欠美感和累贅,1960年代起改穿麻質裙,但物料太貼身易皺難走動,女警只能坐“四分一張櫈子”,免坐皺裙子影響外觀,亦有礙捉賊。至1995年落實女警佩槍制度後,才改為軍綠色褲裝。

 

95年落實佩槍同時改褲裝

 

陳效能稱,警察予人陽剛形象,引入女警令警察更平易近人及親民,女警裙裝設計同樣強調女性形象,卻無考慮其工作需要,至後期的褲裝也忽略女警身形與男警差別,胸前口袋不能放東西,佩槍等裝備挂在腰帶很重又不便如廁。

 

何家騏補充,早期女警多做行政,只需穿高跟鞋,1970年代前的女警制服沒有足夠口袋,出任務時獲配備黑色手袋放個人物品及筆記簿。

 

何家騏説,以往警隊為免女警因家庭影響事業發展,規定入職3年內不準結婚,45歲便要退休,亦不獲佩槍,時至今日女警已位至高級助理處長,反映不平等待遇已隨社會進步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