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立中解讀兩岸兩會第十一次會談五大成果
編輯: 許子晨 | 時間: 2015-08-26 10:23:34 | 來源: 中國台灣網 |
兩岸兩會第十一次會談協議簽署儀式後,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舉行記者會,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在記者會上解讀了本次會談取得的五大內容和成果。(中國台灣網 何建峰 攝)
兩岸兩會第十一次會談25日在福州舉行。當天下午,雙方簽署了《海峽兩岸民航飛行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和《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簽字儀式後,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舉行記者會,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在記者會上解讀了本次會談取得的五大成果。
鄭立中首先介紹了本次會談的第一個成果,即《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的簽署。他指出,該協議參照稅收的慣例,在涵蓋常規稅收協議、協定要素的基礎上,具有很強的特點。
第一個特點是雙向互惠。協議通過制定優惠的稅率,消除雙重課稅,為兩岸企業提供更加穩定、透明、有競爭力的投資環境,促使雙向直接投資和人員往來。
第二個特點是兩岸特色。協議的商談過程,文本體例和核心的條款體現顯明的兩岸特色。
第三個特點是有效保障。協議建立了兩岸稅務聯繫機制,強化相互協商合作,將為兩岸的納稅人提供便捷、高效、優質的公共服務。協議生效後,將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降低稅收負擔,公平稅收待遇,強化稅收合作,有效地解決爭議。
此外,鄭立中在回答記者提問中,還從五方面分析了兩岸避免雙重課稅的意義和作用。
一是優化投資環境。協議通過制定優惠合理的協議稅率,為兩岸企業提供相對穩定、透明、有競爭力的投資環境和條件。
二是降低稅收負擔。協議通過劃定徵稅的權限,明確稅收抵免的方法,將有效消除重復課稅現象,切實降低兩岸經濟往來中企業和個人的稅收負擔。
三是公平稅收待遇。協議有關非歧視待遇的規定,有利於避免稅收歧視,確保投資者享有不低於當地居民的稅收待遇。
四是強化稅收合作。協議搭建了稅收合作的平臺,有利於維護良好的稅收徵管秩序,消除潛在的稅收不公平現象。
五是有效解決爭議。協議建立了兩岸稅收爭議相互協商的解決程式,通過制度化安排,為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提供了有效的救濟渠道。
本次會談的第二個成果是《海峽兩岸民航飛行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的簽署。鄭立中詳細介紹了該項協議包含的三方面主要內容。
第一是合作的領域。兩岸雙方同意合作的範圍包括:規範領域、監管機制、證照管理、專業認可、信息交換與通報等等。雙方明確建立兩岸民航飛行標準與適航合作交流平臺監管管理的合作機制,就兩岸的航空機構、航空産品、以及航空人員的證照管理、飛行的標準以及適航的有關專業認可事項做出具體的安排,並加強各領域相關信息的交換和通報。
第二是合作的方式。雙方同意合作方式包括:成立專業的小組,共同商定具體的實施計劃,根據需要形成相關領域的合作文件;以技術合作、專家會議、信息交流、人員互訪以及業務培訓等方式來開展交流合作;同時制定聯絡人來負責相關領域的日常聯絡及工作方案的實施。
第三是協調處理機制。雙方同意建立聯繫通報機制和意外事件的突發處理機制,相互提供一切及時和必要的協助,共同保障航空運輸及旅客人身財産安全。協議生效後,將有效保障兩岸民航飛行安全,降低兩岸航空公司的運營成本,深化兩岸民航領域交流合作。
同時,鄭立中解讀了該項協議簽署的三大重要意義。
第一是有效保障兩岸民航飛行安全。協議明確了雙方合作的原則和目標,就規範領域、監管機制、證照管理、專業認可,信息交換與通報開展了交流合作,這些措施的落實將進一步提升民航飛行安全的水準,維護旅客生命財産安全。
第二是降低兩岸航空公司運營成本。目前,兩岸航空公司在直飛兩岸航線時,部分航班還需機務放行人員跟機,並攜帶部分零配件,對票價有間接影響。協議生效後,雙方可就相互提供維修和機務放行做出適當的安排,減少航空公司的運營成本。
第三是深化兩岸民航領域的交流合作。協議是兩岸民航交流合作的最新成果,根據協議,雙方將成立專業工作小組,以多種方式開展交流合作,這些合作形式豐富了兩岸民航交流的內容,創新了合作機制。
鄭立仲介紹,本次會談的第三個成果是商談關於大陸居民經台灣中轉及進一步便利兩岸同胞往來事宜。他介紹説,該議題有利於促進兩岸航空相關産業的發展,有利於降低兩岸同胞往來成本,也有利於促進兩岸空運直航的發展。
本次會談的第四個成果是兩岸兩會雙方回顧了兩會已經簽署協議的執行成果。鄭立中指出,7年來,兩岸兩會相繼簽署了21項協議,達成了諸多共識,協議執行成效顯著,增進了兩岸同胞的民生福祉,促進了兩岸同胞往來,加強了兩岸經濟合作,雙方聯繫的渠道順暢,並持續採取措施,擴大協議的效益。在會談當中,雙方還各自提出並討論了在協議執行中各自關切的問題。
鄭立仲介紹,本次會談的第五個內容是確定了下一次兩岸兩會會議的議題。雙方就下一階段協商議題的安排交換了意見,同意繼續推進ECFA後續的貨貿協議、爭端機制的解決、大陸居民經台灣中轉及進一步便利兩岸同胞往來、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兩岸環境保護合作等議題的磋商。雙方就推動教育、文化、科技等領域的交流合作議題彼此交換了意見。
鄭立中表示,當前,兩岸關係處在一個新的重要的節點上,我們要堅定地維護“九二共識”政治基礎不動搖,繼續推進兩岸制度化協商,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增進兩岸同胞的福祉作出新的貢獻。(中國台灣網8月25日福州訊 記者 張潔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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