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代表就“毒品與人權”問題提出三項原則

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和瑞士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團臨時代辦傅聰21日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31次會議上發言,代表不同地區的28個國家提出了在應對世界毒品問題時應遵循的三項原則。

 

傅聰在發言中表示,中國和相關國家支持並重視在減少毒品需求工作中重視人權、尊嚴和基本自由,但在這一問題上各國也應該遵循以下三項原則:

 

一是維護現行禁毒制度的權威。應堅持以三項國際禁毒公約和2009年《政治宣言和行動計劃》為根本指導,確保聯合國麻醉品委員會在特別聯大籌備進程中發揮主導作用,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的重要作用不容弱化,該議程討論的主場在維也納。在處理毒品問題上,人權公約是有益參考和補充,但不得認為其有優於禁毒公約的法律地位。

 

二是通過全面、綜合和平衡的方式處理毒品問題。應平衡處理執法與保護人權、禁毒與基礎藥物供應、個人福祉和公共福利之間的關係,尋求最大程度的國際共識,避免將議程政治化。各國有權決定克服毒品禍害的最佳方式,包括通過康復、醫療保健、社會經濟政策、司法等手段,有權在國際禁毒公約框架下,根據本國法律決定對可能構成最嚴重罪行的涉毒犯罪的合適刑罰。須尊重各國特殊情況和各自處理毒品問題的方式。

 

三是本著責任共擔原則加強國際合作與援助。國際社會應在平等互助的基礎上開展禁毒執法合作和司法協助。支持在綜合作物管制措施框架下促進替代發展,特別是毒源地,將消除貧困和促進可持續發展作為國際合作預防毒品問題的有效手段。

 

為期四週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31次會議2月29日開幕,將持續到3月24日,討論的主要議題包括:國際熱點事務中的人權問題、氣候變化與健康權、殘疾人及兒童權利以及難民問題等。(新華社日內瓦電 記者聶曉陽 施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