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港獨”禍港應嚴加遏制 言論須負刑責
編輯: 關春英 | 時間: 2016-04-12 10:40:13 |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
全國港澳研究會日前在北京舉辦專題座談會,來自內地和港澳的多位專家在會上表示,“港獨”行徑違背中國憲法、香港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原則,是缺乏歷史常識的無知行為,更會導致不堪設想的危害性後果,我們要高度警惕香港本土激進分離主義和“港獨”思潮蔓延。
“港獨”言論須負刑責
上月有人在香港宣佈成立“香港民族黨”,聲稱要廢除香港基本法,目標是建立“香港民主共和國”。針對此動向,當日,10余位來自內地和港澳的專家、學者、法律界人士出席座談會,就有關問題展開研討。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磊明確指出,憲法和基本法就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作出了規定,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港獨”言行不僅挑戰了“一國兩制”,挑戰了國家主權,還挑戰了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已經超越言論與結社自由的邊界,是不受中國憲法與香港基本法保護的。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在座談會上詳細列舉基本法及《香港回歸條例》《刑事罪行條例》等香港本地法律中有關反對分裂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的多個條款。她特別指出,有人錯誤地認為,因未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在香港現有法律體系下,發表任何關於“港獨”,甚至推動“港獨”的言論無罪,不會負上任何刑事責任。事實上,根據有關法律,“港獨”最嚴重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港獨”傷害民族情感
“港獨”不僅挑戰了國家主權和法律底線,還傷害了包括港澳臺同胞在內的整個中華民族的情感。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認為,“港獨”是最傷害中國人共有情感、最能喚起中國人集體傷痛記憶的一種言論。
作為近代以來中國遭受侵略歷史的開端,香港成為殖民地堪稱中國“恥辱中的恥辱”。而且在香港回歸前,聯合國也明確香港沒有自決權。因此,那些“港獨”主張犯了一個重大錯誤,就是缺乏歷史常識。“從受侵略被殖民的角度來講,‘港獨’與‘疆獨’、‘藏獨’、‘台獨’都不相同。”陳端洪説,有誰要主張“港獨”,那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韙。香港的高度自治權源自中央授權,即權力的源頭在中央,這點必須明確。
不能讓“港獨”思潮氾濫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軍事管理研究所常務副所長王新建強調,“港獨”思潮並非今天才有,在香港回歸前就存在過,2003年也有人公然提出分裂國家的主張。分裂行為危害國家安全,我們要高度警惕其危害性,不能讓“港獨”思潮蔓延坐大。
他説,香港全社會都必須旗幟鮮明地堅決反對、依法嚴厲打擊,堅決防止分離主義傾向和個別行為發展成為分離主義運動。否則,有如癌症,一旦擴散,尤其是在年輕人中蔓延發展,則後患無窮,港無寧日。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室主任陳欣新在會上呼籲,在維護香港法治過程中負有重大義務的香港大律師公會,現在應該就這些法律問題作出聲明。“香港基本法第一條就明確指出,香港特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因此在中國憲政框架下,根本不存在將香港分離出去的可能性。”他説。(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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