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亞遣返案 民眾的誤解源於不清楚真相

這兩天因為台灣犯罪嫌疑人在肯尼亞被引渡回大陸偵辦涉及的電信詐騙案,在島內引發波瀾。整起事件看似肯尼亞拘留所絲毫不給台灣留顏面,但另一方面,其實這幾個被押走的台灣人行騙天下,由於近年台灣反詐騙力度加強,詐騙集團的魔爪轉而伸向那些沒有足夠能力偵辦詐騙的國家和地區,詐騙首腦們在台灣坐擁豪宅、名車,靠的就是無知同夥在各地行騙,而被害人絕大多數是大陸人。

 

台灣《中國時報》13日發表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葉毓蘭的評論説,明明肯尼亞法院都宣判“無罪”的台灣人,為什麼要被押回大陸?很多台灣民眾的憤怒源自於對事情的經過不夠清楚。

 

這個事件是前年11月30日夜間肯尼亞首都所發生一起有人傷亡的火警。警消訪查時,在火場附近兩處所逮捕77名來自台灣與大陸的嫌犯,現場發現焚燬文件、詐騙劇本、疑似人頭帳戶資料、成員業績表、空白轉單、手寫詐騙草稿、4張經曼谷飛肯尼亞電子機票等物,且從肯尼亞機房撥打回大陸的電話數量非常高,幾可確定被害人多為大陸人士。

 

因為肯尼亞法律並無詐欺罪,台灣嫌犯只能以違反當地“無照經營電信業”、“無照使用無線電信設備”起訴,也因為肯尼亞警方專業蒐證能力不足,宣判無罪似乎並不令人驚訝。這是為何早在去年元月,大陸外交部長王毅訪問肯尼亞,在會見總統、外交部長後,還召開記者會要求肯尼亞放棄司法管轄權,讓這批嫌犯遣返至中國大陸的遠因。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于2009年簽署後,這幾年來兩岸聯手破獲多起重大跨境詐騙犯罪集團,有時甚至多國聯合行動,涵蓋柬埔寨、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越南、菲律賓、泰國、斐濟、斯裡蘭卡等國家,並多次以“包機遣返”方式遣返涉案嫌犯。只不過早期的聯合行動,或台灣嫌疑犯遣臺的默契,已不復見,因為合作需要以互利互惠為基礎,台灣在法令上無法對這些傷害大陸人民財産至巨的詐騙犯做應有的制裁,幾乎多數人可在台灣的保護傘之下逍遙法外,繼續行騙,這是肯尼亞案大陸堅持不讓台灣方接手的原因之一。

 

台灣法官對詐騙犯的寬容,令人不可思議。2011年6月在兩岸與東南亞6國共同執行的“0310”行動中,緝獲台灣嫌犯472名,包機遣返後聲押167名,但是在宣判時,23名罪刑較重的嫌犯中,只有1個主嫌被判1年,其餘17人緩刑、8人易科罰金。法官的輕判,不僅打擊檢警士氣,也讓大陸不願意再就此與台灣方面合作,因為在台灣的民眾越來越有反詐騙的知識之後,詐騙的被害人也多是大陸人。

 

台灣的詐騙犯罪,在手法與技術上獨步全球,觸角及于全世界,害人無數,幾乎要成為全球公敵了。大陸在去年11月,特別針對打擊電信詐騙犯罪成立一個專項行動,由國務院領導,集結23個部門,以加強打擊力度,詐騙犯的刑期也可以到無期徒刑。

 

肯尼亞案的台灣嫌疑人在宣判後,被中國大陸要求遣返只是開端。冰山一角,台灣民眾長期在台灣病態的司法制度下,以為詐騙是刑期低、獲利高的行業,行騙天下,未來還會有更多類似的憾事發生。

 

在《中國時報》的另一篇文章中報道,葉毓蘭譴責,詐騙之可惡在於有騙無類,獵殺人類善良的天性,害人不眨眼,而且在詐騙這個行業中“台灣第一”的地位已經確立,若行騙天下的台灣民眾要靠台灣當局保護,恐怕在引發公憤後,反會有人慶倖中國大陸制裁了這些詐騙犯。

 

小貼士: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安峰山在13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很多老人、教師、學生、農民工、下崗工人等被騙。有的退休老人辛苦勞作一輩子,一生積蓄被騙光,現身無分文,處境悽慘;有的東拼西湊給病人看病的“救命錢”被騙;有的年輕學生上大學的學費被騙。如吉林一名女士因丈夫的死亡撫恤金被騙走而跳樓自殺,一名雄姓菜農畢生積蓄被騙,在農業銀行門口自殺身亡。有公權力機關也被詐騙,如2015年12月,某市經濟開發區被台灣犯罪嫌疑人假冒公檢法機關騙走棚戶區改造款和農民工工資共計1億多元,這是迄今為止大陸被騙金額最大的一筆。

 

據初步統計,近年來,每年有上百億元人民幣的電信詐騙犯罪贓款被騙子從大陸卷到台灣,至今被追繳回來的只有20萬元人民幣。這些詐騙行為造成許多家庭傾家蕩産,很多企業倒閉破産,給受害人身心造成極大傷害,有的甚至走上絕路。受害人對這些詐騙行為深惡痛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