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協定》重在落實,中國行動提振信心——訪聯合國氣候主管菲格雷斯

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新協議《巴黎協定》將從22日起在紐約聯合國總部開放簽署。《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克裏斯蒂娜·菲格雷斯日前就此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説,在各方支持下,《巴黎協定》有望在2020年前正式生效,下一步的主要挑戰是如何落實該協定。

 

菲格雷斯還強調,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發揮著關鍵作用,中國的行動提振了各國共同應對挑戰的信心。

 

《巴黎協定》去年12月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達成,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繼《京都議定書》後第二份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協議。各國簽署《巴黎協定》是其生效的第一步,之後還需要各國完成國內相關批准程式。

 

按照規定,《巴黎協定》將在至少55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其溫室氣體排放量佔全球總排放量至少約55%)交存其批准、接受、核準或加入文書之日後第30天起生效。今年3月,中、美發表《中美元首氣候變化聯合聲明》,宣佈兩國將於4月22日簽署《巴黎協定》,並採取各自國內步驟以便今年儘早參加《巴黎協定》。

 

菲格雷斯説,這份聯合聲明是對《巴黎協定》的清晰、明確支持。考慮到中美兩國的排放量,這份聲明對促成協定生效的意義不容小覷。《巴黎協定》能否在2016年就生效還不好説,但已有強烈信號表明,其生效時間將早于2020年。

 

菲格雷斯説,《巴黎協定》是全球多國共同做出的多邊承諾,表明各國願意共同應對氣候變化挑戰,調整全球經濟方向,建設有抵禦氣候風險和恢復能力的社會。聯合國官方網站的最新數字説,已有超過165個國家表示將在22日簽署《巴黎協定》。

 

菲格雷斯認為,下一步的挑戰是各國如何落實《巴黎協定》,使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儘快達到峰值,以實現將全球氣溫控制在比工業革命前高2攝氏度以內並努力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的目標。

 

目前還有一些面臨挑戰的領域。比如在《巴黎協定》下,各國每5年將通報一次氣候行動計劃,即“國家自主貢獻”。從2023年開始,每5年將對全球行動總體進展進行一次盤點,但是全球盤點的具體形式尚未明確。

 

在資金方面,菲格雷斯強調,發達國家需要切實履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支持的承諾,在2020年前達到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支持資金的目標。這方面資金目前還有較大缺口。此外,發達國家2020年後提供資金支持的量化目標也尚未明確。

 

菲格雷斯介紹,今年5月各國將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所在地德國波恩開始新一輪氣候談判,《巴黎協定》的具體執行細節是這次談判及年底摩洛哥馬拉喀什氣候變化大會的重點之一。

 

她説,應對氣候變化是長期挑戰。各國在共同應對挑戰的道路上肯定還會有顛簸,但大家在《巴黎協定》談判過程中展現出的合作精神將繼續保持。近期一些國家政府和經濟界加大支持新能源力度、退出化石能源投資等決定表明,各界依舊保持了參與應對氣候變化的動力。目前,各國已經認識到氣候變化的風險以及應對氣候變化將帶來的機遇。有充分理由相信,各國會根據自己的實力和能力,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的速度採取行動。

 

菲格雷斯説,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發揮著積極作用,推動了新能源市場發展,降低了新能源應用成本,還通過“南南合作”等機制為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了資金支持。中國強調綠色循環經濟、生態文明,提振了世界共同應對挑戰的信心,為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取得成功發揮了關鍵作用。

 

她表示,很高興看到中國在“十三五”規劃中決心進一步發展綠色經濟、支持清潔生産、推動綠色投資、支持新能源汽車的生産和普及。中國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由中央政府領導,並得到各個城市和私營部門越來越多的支持。可以預見,中國將非常具有建設性地參與後續氣候談判和《巴黎協定》的落實。(新華社柏林電 記者唐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