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臺攜手推動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創新“保護傘”

中新網福州4月25日電 (林玲)25日,記者從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為更好推動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工作,福建法院發揮自身優勢,強化與台灣法院的合作,在共同打擊知識産權犯罪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

 

4月26日是第16個世界知識産權日,知識産權審判作為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保護智力成果、激發創新活力、維護競爭秩序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保護傘”作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當日發佈2015年福建法院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狀況,並對外通報2015年福建法院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十大案例。

 

據披露,2015年,福建全省法院共審結民事、行政、刑事等各類知識産權案件3820件,同比增長2.58%。閩臺之間的司法合作做為福建法院工作中的亮點,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

 

“自2010年《海峽兩岸知識産權保護合作協議》簽署實施後,福建法院一直積極探索與台灣法院在知識産權司法保護方面的交流合作。”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許先叢表示,2015年,受最高法院和北京高院的委託,福建法院協助台灣智慧財産法院,對其審理的一起被告吳孟龍與告訴人蔡動瑋等侵害著作財産權案進行了調查取證,在共同打擊知識産權犯罪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

 

除此之外,福建法院多次深入臺企開展法律宣傳活動,並製作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宣傳欄,借助門戶網站、官方微信、微博、飛信平臺等推送知識産權司法保護信息,大力推行陽光司法,贏得公眾認同。

 

“今後,福建法院將先通過司法實務研討的形式,調研兩地法院在知識産權司法保護方面的協作問題,並推動兩地法院形成常態化、機制化的交流合作模式。”許先叢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