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接過促銷電話嗎? 看香港如何規管促銷電話
編輯: 關春英 | 時間: 2016-04-28 10:50:56 | 來源: 人民日報 |
促銷電話令人不勝其擾。
電話行銷仍是許多香港商家合法推銷方式。資料圖片
促銷電話,生活中人人都遭遇過。
數月前記者在香港辦了本地手機號,只在銀行開戶、燃氣過戶及買傢具時留過號碼,卻經常接到陌生人電話,有些叫得出名字。例如:
“你好!你已經幸運地被我們抽中,可用99元享用原價1288元的美容療程,你想在哪家做療程?”
“抱歉!哪家都不想。”挂斷!
“連先生好!我是××銀行的,我們現時有一個貸款安排,免息的,你有無興趣?”
“哇,我正需要呢!可否貸給我5個億?”對方立即挂線。
每天打出21萬個
有的成為消費陷阱
電話行銷是銷售的一種重要途徑,許多合法商家在運用。打電話這種互動模式,讓銷售人員可實時掌握顧客的反應,見機行事,有一些成交量。問題是,推銷員往往為了追求業績無所不用其極,有的以優惠、噱頭先引人興趣,繼而推銷真正的貨色,有的隱藏、捏造商業要素,哄人購買其商品或服務。
那麼,香港人一年會接到多少個促銷電話?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委託顧問公司,最近對撥出促銷電話的業界進行調查,受訪的42家公司,雇人每天共打出約21萬個推銷電話,一年就是7000多萬個!
該項調查還訪問1000名居民,96%受訪者認為促銷電話造成滋擾或帶來不便,40%受訪者表示會立即挂斷或不接聽。有35%受訪者一週接到6個以上的促銷電話。
維權機構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簡稱消委會)接獲有關“失實電話推銷”的投訴,每季度都有幾十宗。早在2014年,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委託香港大學做的調查顯示,逾40%受訪者認為促銷電話涉及使用其個人資料,62%不滿對方可直呼其名,逾40%促銷電話來自機主曾光顧的公司或商家。
電話推銷的銷售手法五花八門。有的聲稱代表某銀行,可安排貸款,但事後發現對方是仲介公司,根本未獲銀行授權。不少境外來電,顯示出2及3字頭的香港本地電話號碼,且經常換號,追查相當困難。有的冒用知名機構,容易讓人輕信;有的巧舌如簧,死纏爛打;有的銷售小姐哀求説,不幫襯生意會被辭退,大哥你幫幫我嘍!
“雖然我的電話已加入政府的拒收訊息登記冊,但阻不住真人致電的推銷電話!”市民黃小姐憤憤然。
消委會主席黃玉山説:“很多公司為降低成本,把電話行銷業務外包給了第三方機構,但對其如何操作,缺乏有效監管。”
香港消委會經常公佈一些案例,供市民分析借鑒。市民陳小姐早前接獲電話,稱只需99港元便可享用一個美容療程,再作一個評分,就可在A美容院免費領一台洗面機。推銷員讓陳小姐誤認為電話來自一家知名的連鎖護理店,覺得不妨一試。她來到A美容院,職員遊説她加錢升級轉做更好的療程,她付240港元做了保濕護理。其間職員再以疲勞轟炸的方式推銷套票,陳左右為難,還是買了1500港元的套票。後來她致電那家知名連鎖店查詢,獲告知該公司並沒有推出換領洗面機的優惠,只是兩家店的名字同音。陳小姐認為推銷員存心混淆,要求退款,卻遭拒絕。
全面取締?
機主商家各有説法
這次負責調查的顧問公司估計,目前香港約有7000名僱員從事電話促銷工作,之前的同類調查則顯示,從業者數以萬計。業界人士透露,香港以此為生計的電話中心約有2500家之多。隨著電信成本下降,一些電話行銷中心轉到內地,繼續給香港機主撥電話。
既然電話促銷不受絕大多數市民待見,成功率又不高,何以沒有日漸萎縮,反而生生不息呢?首先,儘管消費者的好感度和得益率下降,但仍有部分人在電話行銷中達成交易。2014年的調查顯示,受訪者認為從促銷電話中可得“好處”的比例為6%,最近的調查降為約4%,價格較低、有折扣、得到更多資訊,是較多受訪者認為的“好處”。
其二,部分行業依賴電話行銷。業界人士認為,電話促銷成功率低於5%,比例雖低,但一天21萬個電話﹐意味著可做到上萬宗大大小小的生意。記者對5%的準確度存疑,但不管多少,業界顯然難以割捨電話那頭的潛在客戶。
另一原因是政府雖有規管,但尚未到位。為了治理氾濫的垃圾短信等電子信息,香港立法會通過《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于2007年12月生效,電郵、傳真、預先錄製的話音訊息、短訊或多媒體訊息等,均受規管。人們不得向已載于“拒收訊息登記冊”上的電話、傳真號碼發送商業電子訊息,如違反,第一次定罪最高可罰款10萬港元,最高罰款50萬港元。記者試了一下,登記號碼的方法很便捷,撥打熱線1835000即可。據香港電訊局2014年底的統計數據,辦理拒收登記的電話號碼有270多萬個。條例實施後,電訊局收到的舉報,從2008年的8000多宗大幅下降至近年每年約2000宗。
可見,法例基本遏制了垃圾短信、事先錄音的廣告電話等,但條例的規管範圍未列入“人對人促銷電話”。當年立法時,政府主要考慮這類電話涉及許多港人和公司的生計,所以,儘管香港社會多次提出解決這個問題,個人資料私隱公署也曾建議,把人對人促銷電話納入《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政府仍未下定決心。
香港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也規定,如事前未獲顧客同意,在直接促銷中使用個人資料,有可能觸犯條例而被罰款及監禁。私隱專員公署已轉介許多投訴給警方,有的進行了刑事調查,但成功定罪的案例不多。最近的案例是,近期一家專業體檢公司明知一名顧客拒絕接受促銷宣傳,仍致電強行推銷,被屯門法院判罰款1萬港元。
治理從緊還是從松,政府煞費思量。顧問公司做的調查今年4月發佈後,商經局局長蘇錦梁在立法會表示,全港有7000人從事電話銷售,又有20%受訪公司表示立法後銷售量會下跌,很多企業依賴電子通訊作為市場推廣工具。是否加強規管,要平衡滋擾市民、就業問題及中小企業營商環境,今年內進行公眾諮詢後才能決定。
不少立法會議員指出,民意明顯傾向要加強監管,政府還要做諮詢,是浪費時間。議員馬逢國認為,應雙管齊下,一面果斷立法,同時想辦法協助業界轉型。民建聯議員譚耀宗同意馬逢國的意見,認為促銷電話滋擾大、成效低,從業人數亦在萎縮中,但不宜“打爛人家飯碗”。
代表業界的香港客戶中心協會執行總監陳建年在電臺節目中表示:認同規管隨機撥打的促銷電話,但不能一刀切,避免影響太多人的飯碗。他期望將來規管可加入豁免條文,使得願意加入業界自律守則的公司,其經營不受影響。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支持政府作公眾諮詢,同時也贊成不一刀切全部禁止促銷電話。
業界立規自律
市民自我保護
香港真人促銷電話禁不禁、如何禁,要看未來的諮詢結果。這主要取決於公眾的感受和業界反應,還要就實施的難點找出應對之方,例如對移往香港以外、回撥香港的促銷電話,治理起來更難一些。
除了推動立法監管,政府先做的便是引導業界自律。自2011年6月起,較多電話促銷的金融、保險、電訊及電話促銷中心4個行業,訂立並公佈了《業界守則》,規定機主如向促銷公司提出拒絕接收促銷電話,業者應該遵從。香港銀行公會去年9月發佈的守則載明,各零售銀行在進行電話促銷活動時,要提供員工編號、直線電話或內線電話號碼,讓公眾核實身份。有的機構自我限制了致電的時間段,當得悉機主身在海外,應立即挂斷。
法例規管有限,行業自律執行效果不一,面對不請自來、從早打到晚的推銷電話,不少港人另謀對策。多家電訊商已推出阻截滋擾來電的服務,在坊間,幾年前就有IT達人收集資料,在網站上公佈“廣告電話黑名單”,網友編寫智慧手機應用程式,下載後可攔截、過濾一些無來電顯示及已被舉報的促銷電話號碼,下載者眾多。但有的商家不斷更換號碼,推銷來電仍是無孔不入。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官員提示,在填寫個人資料的文件如會員登記、産品優惠及問卷調查時,應謹慎鑒別其用途,避免不經意間透露個人資料。香港消委會的提示實在而實用:遇到來歷不明的電話推銷時要理性判斷,謹記“便宜莫貪”!不要因“怕煩”“不懂拒絕”而倉促答應成交;切勿隨便答應簽約、付款或續約,別以為答應後可輕易推翻交易;如懷疑對方身份,應直接索取其姓名、職員號碼及公司直接聯絡電話,核實身份不要礙于情面或怕麻煩。
這些提醒,或許是法律空當下,居民自我保護的應有之舉吧。
《 人民日報 》( 2016年04月28日 2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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