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破 不是詐騙案的結束

繼肯尼亞遣返兩岸詐騙嫌犯到大陸,近日貴州省也宣佈破獲特大電信詐騙案,主嫌為臺籍,據點設于烏干達,詐騙金額高達1.17億人民幣。當然,告破不是詐騙案的結束,正義的伸張還有待兩岸警方進一步合作。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署7年,在打擊詐騙犯罪方面卓有成效。不過,幾年間,從早期受害者多為臺籍,近年來轉為受害者多為大陸民眾。不管犯罪形態如何發展,就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來説,合作的基礎都是對兩岸人民權益一視同仁地呵護,不存在誰比較重要、誰可以犧牲的問題。強調一方人權,不顧另一方權益受損,不但不是人權應有之義,也令雙方合作難以為繼。

 

可惜的是,從最近公佈的數字來看,每年有上百億元人民幣的詐騙犯罪贓款被從大陸卷到台灣,至今被追繳回來的只有20萬元人民幣。背後原因不外乎台灣輕判詐騙罪犯,沒有積極協助追索贓款。已經定罪的詐騙犯回到台灣後,得不到應有的懲罰,可以輕鬆重新上崗。大量贓款下落不明、不了了之。結果形成惡性循環,如不重手改變,這種低成本、高收益的犯罪不會停止,因受騙而傾家蕩産、家破人亡的悲劇仍會在大陸重演。

 

在台灣內部為詐騙嫌犯是否回臺炒翻天的時候,大陸民眾是相對克制的。就台灣來説,詐騙案風波猶如一場心靈拷問,一場政治與良知的較量。因為受害人來自大陸,他們的權益就可以被輕忽嗎?或者,押回臺籍嫌犯可以高分貝譴責大陸,面對扣押台灣漁民的日本政府,就可以鴉雀無聲?就大陸民眾而言,這卻是一次不小的“幻滅”。曾幾何時,寶島台灣是大陸人民心中的女神。眼見“女神”跌落塵埃,那句説到濫的讚美,演變成“台灣最美的風景是騙人”的無奈感嘆。

 

無論如何,亡羊補牢猶未為晚,一連串有待進一步厘清的跨境詐騙案就是契機。台灣有關人士曾表示,希望大陸展現更多善意。坦白説,展現善意是雙方的責任。如果台灣當局有意向大陸民眾展現善意,那就不妨從偵辦這些詐騙案開始:嚴厲懲治詐騙罪行,關切大陸受害者的權益,真心協助那些一生積蓄盡失的受害者,幫他們把被騙的錢追回來。

 

或許這樣要求有難度。台灣輕判詐騙罪的相關規定,看起來一時無法重修。但事在人為,民進黨上臺後即是完全執政,可以迅速讓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過關,重修一個舉世公認不合理的法規,想做應也不難。再説,重治詐騙罪可謂一石三鳥。除了展現對大陸民眾的善意,也有台灣人被騙,保護他們少受侵害理所應當,而重張正義,更可以弘揚台灣社會的清明正氣。

 

別再胡亂揣測,大陸此次重手打擊詐騙罪行,是否是對即將上臺的民進黨的警告?大陸境內,凡有電話者幾乎無人不曾接過數次詐騙電話,已經到了忍無可忍程度,台灣當局該如何行動?大家都在看。

 

《 人民日報 》( 2016年04月28日 2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