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一批新法新規實施: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

《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將於2016年5月1日起施行,規定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隨著5月1日臨近,從中央到地方一批新法新規將開始影響我們的生活。

 

中央

 

《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5月1日起實施

 

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

 

《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已經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委主任會議討論通過,並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同意,現予公佈,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5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12%

 

住建部:5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12%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陸克華4月15日在國新辦例行吹風會上説,我國將從今年5月1日起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凡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該政策暫按兩年執行。此外,生産經營困難企業除可以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待企業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並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司法解釋》5月1日起實施

 

最高人民法院出臺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司法解釋

 

為切實推進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制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公平誠信消費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關於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將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解釋》遵循立法本意並徵求立法機關意見,將消費領域的社會公共利益界定為人數眾多且不特定的消費者共同利益並予以類型化,以規範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解釋》進一步厘清消費公益訴訟與私益訴訟關係,並規定私益訴訟可以搭公益訴訟“便車”。為體現對公益訴訟支持,《解釋》規定了人民法院可根據實際情況,相應支持原告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採取合理預防、處置措施而發生的費用和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鑒定費用、合理的律師代理費用。《解釋》體現行政權與司法權的銜接,形成多元化救濟手段合力,共同維護消費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修訂後《司法鑒定程式通則》5月1日起實施

 

司法部發佈修訂後司法鑒定程式通則

 

修訂後的通則共六章50條,新增10條,與原通則相比,一是進一步優化了司法鑒定程式。二是進一步健全了司法鑒定防錯糾錯機制。三是進一步完善了司法鑒定文書規範。四是進一步規範了鑒定機構與訴訟當事人之間的關係。五是對鑒定人出庭作證作了規範。新增加“司法鑒定人出庭作證”一章作為第五章,明確規定司法鑒定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庭作證,司法鑒定人出庭作證必須遵守訴訟程式和法庭規則,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支持司法鑒定人出庭作證等。

 

修訂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5月1日起實施

 

被告人受審著正裝或便裝 不著“囚服”

 

197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制定併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試行)》。199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對其進行了修改,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22年。經過深入調研論證和廣泛溝通協調,最高人民法院對《法庭規則》進行了新的修改和完善,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改體現六大變化:一是更加注重權利保障;二是更加注重庭審規則公平;三是更加注重保障法庭安全;四是更加注重規範法庭秩序;五是更加注重庭審活動公開;六是更加注重司法禮儀。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5月1日起實施

 

全國社保基金將迎“扛鼎大法”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第667號國務院令,公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下稱《條例》),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這是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自2000年設立以來,首次以國務院條例級別明確其性質、定位、投資運營、監督、法律責任等。

 

修訂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5月1日起實施

 

新規五禁止 強化內河水域環境保護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于2015年12月15日經交通運輸部第25次部務會議通過後正式公佈,自2016年5月1日起實施。

 

各地:

 

北京:

 

5月1日起救護車按里程計費 50元起步

 

5月1日起北京救護車按里程計費 50元起步

 

北京市發改委、市衛計委以及市人力社保局聯合印發的北京院前急救有關項目價格的通知。5月1日起,北京救護車計價里程按照實際載客里程計算,以計價器顯示里程為準,無計價器的救護車輛不得收取救護車使用費。3公里以內(含)50元,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計算。

 

上海:

 

《上海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5月1日起施行

 

讓老年人有品質地生活

 

4月6日,上海市政府新聞辦舉行市政府新聞發佈會,市民政局局長、市老齡辦主任朱勤皓介紹了今年5月1日即將實施的《上海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主要內容,以及老年綜合津貼制度有關情況。

 

《條例》著力完善養老社會保障體系,增強老年人的經濟保障能力;實施老年綜合津貼制度,增進老年人的社會福利;全面構建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滿足老年人的多層次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切實落實社會優待措施,營造尊老敬老的社會氛圍;督促落實家庭贍養義務,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江蘇:

 

《江蘇省價格條例》5月1日起實施

 

房價漲太快將備案管理

 

《江蘇省價格條例》經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將於2016年5月1日正式實施。

 

從今年5月1日起,經省十二屆人大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江蘇省價格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就要正式實施了,作為江蘇省價格法制建設的重要成果,《條例》涉及到更多民生關注度高的新情況。

 

浙江:

 

《浙江省綠色建築條例》5月1日起實施

 

建築“添”綠色 經濟又環保

 

4月25日,浙江省人大法制委、環資委和省建設廳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浙江省綠色建築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5月1日起實施。

 

四川:

 

修訂後《四川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5月1日起實施

 

首次將限制現售水納入了監管範圍

 

四川省政府對《四川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修訂後的《辦法》將於2016年5月1日起施行,修訂後的《四川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首次將限制現售水納入了監管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