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經濟應有益於公序良俗
編輯: 關春英 | 時間: 2016-04-29 10:42:17 | 來源: 人民網 |
正因為網紅的一舉一動和無數互聯網用戶的“體驗”息息相關,決定了人們不能僅僅將其作為一種商業模式,還應作為需要引導和規範的社會文化現象
“我未來的理想是當網紅。”面對“長大以後你想做什麼”的問題,一位小學三年級女生的回答讓家長瞠目結舌。顯然,“網紅”這一近年來的流行現象不僅和互聯網經濟挂上了鉤,還影響著很多青少年,成為一種社會文化現象。如何面對孩子們的這一“理想”,不僅讓家長躊躇,也在測試主流文化的回應能力。
孩子們的理想大多是單純的,網紅之所以成為他們羨慕的對象,無非是粉絲眾多、收入頗豐,而且似乎沒什麼門檻。北京多所小學的抽樣調查顯示,有八成小學生希望成為網紅,一些家長甚至為孩子報了“網紅培訓班”。然而與此同時,一些網紅的表現卻令家長們失望,炫富、炫身材、爆粗口,甚至還有一些少兒不宜的淫穢色情內容。如果任由這類內容主導青少年的價值觀,將是互聯網作為一種文化的失敗,也是成年人社會的失職。
網紅作為互聯網文化的産物,從一開始就有著草根化、粉絲化的特點。他們最早是一類網絡名人,或者熱點新聞的主角,其中不乏勵志型人物,比如“布鞋院士”“最美教師”等。然而,隨著一些人刻意“博出位”吸引大量粉絲,一些商業公司從中嗅到商機,靠炒作、製造話題等模式“吸睛、吸粉、吸金”,開啟了一個泥沙俱下的“網紅2.0”時代。目前這一輪則可以稱為“網紅3.0”時代,與之前單靠“顏值”“出位”“打擦邊球”等走紅模式相比,這一輪網紅經濟在內容策劃上更加精準,粉絲運營更加商業化,網紅本身的形象和能力要求也更高。
網紅之所以能夠開啟一種互聯網經濟模式,有其深厚的社會心理基礎,那就是“心理喚起”,或者説網民的自我認同。在網紅們和粉絲之間,有著某種微妙而又息息相關的情感體驗。當眾多粉絲看到自己所認同的網絡偶像日益走紅,粉絲數量噌噌上漲,那種巨大的心理滿足感足以讓他們傾囊相助,紛紛“打賞”。比如,某網紅在自己的公眾號推薦一個單價1500元的砧板,10分鐘就銷售了1.5萬個,超過該産品在全亞洲一年的銷量。如果説,傳統媒體主要靠讀者付費和客戶廣告來維繫內容生産,那麼今天的網紅自媒體則以用戶體驗來維持。“體驗”正在成為網紅經濟形態中最惹人注目的現象。
正因為網紅的一舉一動和無數互聯網用戶的“體驗”息息相關,決定了人們不能僅僅將其作為一種商業模式,還應作為需要引導和規範的社會文化現象。移動互聯時代,影響力越大,社會責任越大。尤其是考慮到那些關注網紅且深受影響的青少年,網紅經濟更應有益於世道人心。從公眾的角度,網紅就是那些通過網絡走紅的人。既是能在自身的專長領域發揮到極致的草根達人,比如通過寫作成名的當年明月、南派三叔等人,也有憑藉爆料隱私、行為出格、裝萌邀寵走紅的各色人等。甄別良莠、擇其善者而從之,應該成為社會公眾的自覺意識。
互聯網的興起蕩平了傳統社會的成名壁壘,創造了成為公眾人物的平等機會,使每個人都可以憑自己獨特的才能獲取關注度和影響力。在這一過程中,網紅需要善意運用自身影響力、主動維護社會公序良俗,讓網紅經濟真正成為創業創新時代的一道風景。
《 人民日報 》( 2016年04月29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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