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與澳門特區政府簽署兩項合作文本
| 編輯: 霍亮 | 時間: 2016-05-26 09:55:39 | 來源: 海峽飛虹 |
海峽飛虹報道(記者:劉麗斌):25日下午,海關總署于廣洲署長與澳門海關黃有力關長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內,在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中聯辦主任李剛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見證下,簽署了《海關總署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管理水域和陸上邊界預防及打擊走私犯罪的合作安排》及《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關於自由貿易協議項下經澳門中轉貨物原産地管理的合作備忘錄》。

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等見證《海關總署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管理水域和陸上邊界預防及打擊走私犯罪的合作安排》及《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關於自由貿易協議項下經澳門中轉貨物原産地管理的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

海關總署署長于廣洲與澳門海關關長黃有力簽署了《海關總署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管理水域和陸上邊界預防及打擊走私犯罪的合作安排》及《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關於自由貿易協議項下經澳門中轉貨物原産地管理的合作備忘錄》
為配合國家關於明確澳門特別行政區管理水域和陸上邊界的重要部署,海關總署和澳門海關通過簽訂合作安排,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管理水域和陸上邊界開展預防及打擊走私犯罪方面,建立更緊密的聯繫,設定恒常及緊急聯絡溝通機制,加強打擊走私犯罪的聯動,共同維護粵澳兩地水域和陸上邊界的良好貿易環境。
另一方面,為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在相互尊重兩地法律制度的基礎上,內地海關進一步簡化優惠貿易協議項下經澳門中轉貨物的單證提交要求,達到優化原産地管理的目的。澳門海關簽發《中轉確認書》的範圍,將由《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擴展至所有內地已實施的優惠貿易協議。雙方通過數據共享,加快對企業申請的審查,提供通關便利的條件。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及海關總署的大力支持下,此次成功簽訂兩項合作安排,將加強兩地海關合作,共同預防和打擊走私犯罪活動,以及提升貿易便利化水準,將兩地海關合作融入國家全面深化改革的發展大局,為內地與澳門經濟的繁榮發展、社會安定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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