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南亞法律合作共同宣言》簽署 十項舉措化解貿易摩擦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13日與南亞聯盟工商會簽署《中國-南亞法律合作共同宣言》,為中國與南亞更高品質地開展全面經貿合作“保駕護航”。

 

當日,中國和南亞國家工商會代表齊聚雲南昆明,參加首屆中國-南亞東南亞商事法律合作研討會,共商深化區域合作,防範投資風險。會上,中國貿促會(雲南)南亞東南亞法律服務中心、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雲南省經貿摩擦預警中心同時揭牌。

 

南盟工商會最高執行官祖拜爾・艾哈邁德・馬利克表示,隨著南亞各國與中國貿易往來的不斷加深,企業全方位、多領域務實合作日益深入,尤其是中國提出“一帶一路”構想後,若干重要項目已經上馬。“由於各國法律體系不同,合作的增多也將伴隨著摩擦的産生。”馬利克認為,建立事前投資風險阻止機制將有效緩解貿易摩擦,實現共贏,“這應該上升到各國政府層面”。

 

中國貿促會副會長尹宗華表示,經貿合作的深化需要法律的保護,為此,我們歡迎並希望,中國與南亞工商會組織、法律機構充分發揮特有優勢,不斷拓展商事法律合作,通過建立中國-南亞法律合作機制助力雙方建立更加緊密的經貿合作關係。

 

《中國-南亞法律合作共同宣言》提倡從十個方面加強合作,包括在中國-南亞商務理事會機制下成立法律專業委員會;開展對中國和南亞各國經貿法律法規以及法律實務的國別研究與交流;建立中國-南亞商事聯合調解機制;加強中國-南亞仲裁合作及知識産權合作等,致力於通過磋商、對話、談判等友好方式,化解雙方經貿摩擦。

 

宣言還提出,加強中國與南亞法律培訓合作。計劃從2016年起用5年時間在昆明舉辦“中國-南亞法律培訓研討班”,作為中國-南亞商務論壇框架下商事法律領域的系列活動之一,每年邀請南亞國家法律專家來華授課。並積極推動在南亞國家舉辦多種形式的法律培訓研討班,邀請中國法律專家授課,幫助南亞企業了解中國法律體系和實務操作。(中新社電 記者 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