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港簽署深化金融合作協議

本報上海6月13日電  (記者謝衛群)上海市與香港今天在上海簽署《關於深化滬港金融合作的協議》,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主任鄭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共同簽署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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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滬港雙方簽署了《關於加強滬港金融合作備忘錄》,促進了兩地金融業的交流合作。隨著“十三五”規劃貫徹落實,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區建設的不斷深入推進,兩地金融業發展將面臨新的重要契機。滬港雙方根據金融業發展新趨勢,擬定了《關於深化滬港金融合作的協議》。《協議》在原有《備忘錄》的基礎上,強調兩地全面加強聯動,將原有《備忘錄》三方面優先合作領域,拓寬到了加強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業務和産品、金融人才、金融科技以及金融監管六方面聯動,並明確了具體內容和合作重點。

 

《 人民日報 》( 2016年06月14日 2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