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有望明年啟動 規模可達千億元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6-01-20 10:13:16 | 來源: 中華工商時報 |
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蔣兆理近日表示,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啟動已經進入倒計時,發改委起草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去年12月已正式報國務院審議,2016年將加快推進該條例出臺,抓緊制定各項配套細則和標準,確保2017年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啟動運行。對此,有業內人士預測,若全國碳交易市場成立,覆蓋的排放交易量可能擴大至30億-40億噸,市場規模有望達到千億元級別。
事實上,從2011年開始,北京、上海、深圳等7個省市的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已經啟動。截至2015年底,共有2000多個企事業單位被納入碳市場,累計配額成交量4978.7萬噸CO2,成交額14.1億元。僅2015年當年配額成交量為3263.9萬噸CO2,成交金額8.36億元,較2014年同比分別增長112%和51%。企業整體履約率保持較高水準,企業碳排放總量和碳強度保持雙降趨勢。以市場手段推進碳減排的效果得到充分體現。
據了解,發改委正加快全國碳市場建設進度,為2017年啟動全國碳交易奠定基礎。一是著力推進碳交易立法,發改委起草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草案),去年12月已正式提交國務院審議;二是紮實推進碳交易頂層設計和基礎制度建設,初步確定了全國碳市場覆蓋的行業範圍和企業邊界,針對不同行業提出了碳排放權的配額分配方法,發佈了重點行業和企業碳排放核算與報告國家標準,起草了核查報告的實施細則。部署和動員各地開展重點企事業單位碳排放核查報告制度;三是加強基礎支撐體制建設。規範引導國內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項目,運行完善碳交易註冊登記系統;四是開展碳交易制度相關的能力建設。
此外,發改委還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初始分配和交易制度,開放碳排放配額預分配工作,儘快出臺第三方核查機構的管理辦法、認證規則和核查規則,積極培育第三方核查認證機構,建立碳交易市場監管制度,持續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能力建設。
發改委氣候司測算,若全國碳交易市場成立,覆蓋的排放交易量可能擴大至30億-40億噸。僅考慮現貨,交易額預計達12億-80億元。
業內有關專家認為,碳交易初期現貨交易市場規模不大,碳交易市場未來的活力在於衍生品市場。到2020年,如果衍生品市場建立起來,碳市場規模則有望接近500億元甚至千億元級別,包括環保節能設備改造和環保服務、碳排放相關領域以及供碳捕捉服務或碳匯的相關行業將獲得巨大市場發展機會。另一方面,以碳排放為標的的金融創新潛力大,特別是碳排放為標的的創新金融産品和機制,其中包括CCERs質押、碳期權合同、碳基金、CCERs預購買權、借碳業務等新興領域也將面臨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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