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相關部委與澳門特區政府簽署水域管理合作安排

原標題:國家相關部委與澳門特區政府簽署三份水域管理合作安排

 

中新社澳門1月5日電 (記者 王國安)國家相關部委5日在澳門分別與特區政府就水利、通航和用海方面簽署了3份合作安排,以共同加強澳門附近水域水利事務管理合作,促進內地與澳門水上交通管理事務協作及加強澳門特區管理範圍內水域的用海管理合作,全面落實好第665號國務院令。

 

這3份合作安排包括:《交通運輸部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管理範圍內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及航道管理的合作安排》、《水利部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澳門附近水域水利事務管理的合作安排》、《國家海洋局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管理範圍內水域用海的合作安排》(以下分別稱《水上交通合作安排》、《水利事務合作安排》、《用海合作安排》)。

 

去年12月20日,國務院頒布第665號國務院令,就澳門特區管理的水域和陸界作出了清晰的劃定,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管理85平方公里的水域。

 

據澳門特區政府新聞局介紹,《水上交通合作安排》是為了促進內地與澳門水上交通管理事務的協作,保障內地與澳門航道互連互通,主要合作項目包括船舶通航管理、航海保障及航道管理、水上突發事件處置、信息共享與合作。

 

《水利事務合作安排》是為了確保澳門附近水域及珠江河口的防洪納潮能力,保護水環境和水生態,促進澳門及珠江三角洲區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而《用海合作安排》則是為了加強澳門特區管理範圍內水域的用海管理合作,加強溝通協調和支持配合,確保澳門特區管理範圍內水域開發利用符合國家整體利益,內容包括提出澳門特區管理範圍內水域的填海項目需經科學論證後報國務院批准,填海所形成的土地不用於博彩項目。

 

當天,由國務院港澳辦、公安部、民政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海關總署、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及廣東省政府組成的逾30人代表團,考察了澳門的水域及陸界界線。代表團還與澳門特區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了跨部門協調工作會議,商討澳門水域和陸地界線管理交接過渡期的相關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