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居民赴臺旅遊簽注 12月起可網上受理

記者10日從福建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獲悉,自12月1日起福建省內居民赴臺旅遊簽注可網上受理。

 

可網上受理的對象為持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證件有效期必須超過9個月)申請赴臺旅遊簽注的本省居民(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其具體業務類型為:本省戶籍的居民在省內申請赴臺團隊旅遊簽注;莆田、三明、南平、寧德市戶籍居民在本設區市內申請赴金馬澎個人旅遊簽注;已開放赴臺個人旅遊城市(目前為福州、廈門、漳州、泉州、龍岩、平潭)的戶籍居民,在上述城市申請赴臺個人旅遊簽注。

 

省內居民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可登錄“福建省公安廳出入境網上服務大廳”,點擊“往來台灣旅遊簽注申請”程式,按提示操作申請辦理。

 

辦理流程有兩種方式,一是選擇郵政雙向快遞:登錄網站申請→通知郵政快遞人員上門取證並繳費→郵政快遞人員將證件遞交至出入境管理窗口→證件製作好後快遞到指定地址;二是選擇窗口自行取證:登錄網站申請→自行將證件遞交到設區市出入境窗口並繳費→在窗口領取證。出入境管理部門自收到往來台灣通行證後,在6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和簽注的製作、簽發。新華社福州11月10日電(記者宓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