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151項職業資格納入清單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151項職業資格納入清單

 

尹志燁作(人民視覺)

 

教師資格、法律職業資格、註冊消防工程師、註冊會計師……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其官網公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151項職業資格擬被列入目錄清單。

 

為什麼要推出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哪些職業需要資格認定?高校尤其是職業技術學校在人才培養方面需要做哪些調整?

 

● 清單之外不得認定職業資格

 

被列入清單的151項職業資格中,按照人員劃分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8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93項;按類別劃分的準入類資格42項,水準評價類109項。根據要求,清單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清單之內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近日答記者問時表示,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中,準入類是直接關係公共利益,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産安全的職業;水準評價類則具有社會通用性比較強,專業性、技術性比較強或者技能水準要求比較高的特點,如註冊消防工程師、人體器官移植醫師、執業藥師等,因涉及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産安全,其職業資格均被列入清單。

 

● 400多項職業資格考試取消

 

“之前我只是想去當酒店的客房服務員,結果酒店通知我要先去參加客房服務員的資格認定考試。不明白做打掃和整理客房的工作為什麼也需要考資格。”談及幾年前的這次求職經歷,趙女士依然覺得有些莫名其妙。不過如今,旅店服務員、浴池服務員等職業資格考試都已被取消。

 

從2014年7月至今,人社部先後7次共取消400多項職業資格考試。

 

“取消一些證書的考試是對老師和學生的減負,因為這樣的考試並非很有必要。”浙江某職業技術學院的唐老師表示,像行銷師等職業資格認定並沒有給學生在就業中帶來“加分”優勢,反而平添負擔。

 

桂林理工大學南寧分校盧玉林老師認為,一些學生為了考證本末倒置,反而錯過了實習、學習專業課的黃金時間。

 

● 已取得的資格證書繼續有效

 

“從長期來看,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的推出有利於形成有效的職業管理體系。不過短期內難免會對職業學校的人才培養方式帶來‘陣痛’。”唐老師擔心地説。

 

一直以來,職業學校已普遍施行“雙證書制度”,即學生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必須獲得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許多專業都將職業資格證書的取得寫入培養方案,甚至安排了對應課程。隨著一些職業資格認定被取消,這些專業可能會一時找不到新的發展方向。

 

針對這一疑慮,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取消職業資格不是取消崗位和職業標準,也不是取消相關職業評價活動,而是改由用人單位、行業組織,按照崗位條件和職業標準開展自主評價。“過去,對技能人員採取職業資格方式評價,現在改為技能等級,就是要使技能人才的培養培訓、選拔使用、激勵保障、認定統計等工作有很好的接續,使技能人才在職業發展通道上不會受到負面影響。”

 

對於已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人社部將採取措施做好善後,避免出現影響社會穩定的情況,其中包括對已經發佈鑒定考試公告或已受理鑒定考試報名的,根據考生意願,或退費,或繼續做好鑒定考試工作;對已組織完成鑒定考試的,要做好職業資格證書核發等後續工作;對按“雙證書”招生的職業院校兌現招生條件;對取消前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證書繼續有效,可作為水準能力的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