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六方面尋找長期治理之策 冬病夏治 定格藍天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6-02-19 09:28:11 | 來源: 人民日報 |
如何看待我國的環境問題?怎樣真正做到企業守法,地方政府履行環保責任?大氣污染治理有哪些新舉措?2月18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辦中外媒體記者見面會,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介紹有關情況。
拐點出現比發達國家早
整個“十二五”期間,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文明建設取得了非常明顯的進步。“很少有哪個國家在這麼短的時間裏,實施這麼多大的工程來解決污染問題。”陳吉寧説,最突出的變化就是酸雨污染狀況明顯減輕。此外,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大幅減少,由2001年的44%降到9%左右,降幅達80%。
據介紹,環境學中有一個“庫茲涅茨曲線”,又稱倒U型曲線。根據這一曲線,隨著經濟增長,污染物排放量逐漸增加,而在完成現代化之後,污染物排放量會到達頂峰,並隨後出現下降。
我國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2007年出現拐點時人均GDP為2460美元,氨氮和氮氧化物2012年出現拐點時人均GDP為6076美元。美國二氧化硫峰值出現在1974年,人均GDP為7242美元;氮氧化物峰值出現在1994年,人均GDP將近2.8萬美元。陳吉寧説:“我國出現拐點比發達國家要早很多。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國是追趕型國家,有後發優勢,可以用更好的經驗、更好的技術解決問題;另一方面,也是宏觀治理持續努力付出的結果。”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要看到,我國環境品質與老百姓的要求和期盼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陳吉寧説。
環保執法硬起來
“環保不守法確實在中國是一個很突出的問題。”陳吉寧表示,有兩方面原因:一是過去的環保法太軟,沒有什麼硬的措施,企業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二是存在地方干預。
去年1月1日開始,我國實行了新的《環境保護法》,一個很重要的內容就是要解決軟的問題。“通過過去一年的執法,守法情況開始發生積極的變化,企業感到有壓力,地方政府有壓力。” 陳吉寧説。
如何應對地方干預?陳吉寧表示,我國在制度設計上存在著地方重發展、輕環保,干預環境監測、監察和執法,環保責任難以落實等現象。“十三五”有一個非常重大的環境制度改革——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建立環境監測監管的統一性、權威性和有效性,解決現在分塊式管理的問題。
“通過一系列具體工作的落實和制度上的改革,現在環境執法中一系列不守法問題會逐步解決。” 陳吉寧説。
針對社會關注的“紅頂仲介”問題,陳吉寧表示,去年年底前環保部8家環評機構已經全部脫鉤。全國各地完成了140家環評機構脫鉤工作,不僅是環保部環評機構脫鉤,地方各省市縣環保部門環評機構也都要脫鉤。今年還有200家類似的環評機構需要脫鉤。
研究可否錯峰生産
去年11月底到12月份,多地連續發生重污染天氣。重污染天氣該如何應對?
據介紹,今年供暖期,重點做五件事情。一是做好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環保部啟動“2+4”工作,北京、天津兩個城市幫助周邊保定、廊坊、唐山、滄州四個城市。二是強化監測信息的共享。今年1月底之前,所有京津冀地區的污染監測數據已經實現了共享。三是高架源監管。高架源通過煙囪向高空排放污染物,幾個小時可能就從南部進到北京,會長距離地傳輸,影響範圍很大。環保部要求京津冀所有國控企業的監測數據,在線監測必須跟環保部聯網。四是嚴格機動車監管。五是組織開展大氣專項檢查,京津冀地區有大量的小散污染企業,要打掉一批違法排污和不能限期達標排放的小企業。
針對大氣治理長期問題,陳吉寧表示,冬病夏治主要做六個方面的工作。一是修訂重污染天氣的應急預案,包括統一預警分級標準,整個京津冀要統一預警標準,採取各自更有針對性的行動。二是抓好重點城市的污染控制。去年年底啟動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三是強化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包括研究可不可以實行錯峰生産,可不可以實行季節性、差異化的排污收費。用經濟手段來減少冬季等特殊氣象條件下的污染排放。四是解決燃煤的問題。最終通過用電替代煤的直接使用和氣替代煤來解決問題。五是加強面源的污染控制。六是加大投入,保障資金到位。(記者 寇江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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