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戈平:警惕極端分離主義把香港帶到“死衚同”

饒戈平:警惕極端分離主義把香港帶到“死衚同”

資料圖。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副所長饒戈平主講“跨越時代的構思﹕《一國兩制》的由來﹐並從五個方面釋解基本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關係等。

 

“香港主流社會應該清醒意識到香港的真正利益所在,在關係香港發展方向和前途的大是大非問題上,發出理性和良知的強大聲音,堅決維護‘一國兩制’全面準確地實施。如果對極端分離主義聽之任之,會縱容他們把香港帶到‘死衚同’。”全國政協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7日在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如是説。

 

今年2月8日,香港旺角地區發生襲警、縱火等暴亂行為。對此,身兼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的饒戈平表示,對抗性衝突、零和博弈並非是香港抒困之路。

 

“實踐表明,‘一國兩制’是解決香港問題最明智最現實的政策選擇,是治理回歸後香港的最佳制度安排,是香港利益和國家利益最大化的最大公約數。香港是法治社會,面對香港發展中出現的難題和挑戰,必須嚴格按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通過全面準確地實施基本法來得到解決。”饒戈平説。

 

他表示,極端分離主義分子打著“高度自治”旗號,鼓吹“去中國化”和“港獨”主張,意欲把香港變成一個脫離中國的獨立的政治實體。“高度自治絕不是‘完全自治’。高度自治是中央授權下的高度自治。‘一國兩制’被曲解,很核心的一個問題就是中央管治權和高度自治的關係被誤讀、被歪曲”。

 

饒戈平指出,憲法和基本法規定了中央管治香港的憲制性權力。中央管治權的行使不限于外交和國防,還包括對特首、高官的實質任命權,對基本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對政制發展的主導權,對全國性法律在香港適用的決定權,對香港法律的備案審查權和監督權,在特定情況宣佈進入緊急狀態的權力等等。“不能脫離‘一國兩制’和中央管治權的有效實施去孤立地談高度自治。”

 

饒戈平同時表示,香港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香港的安全問題事關國家安全,屬於國家安全的一部分,中央政府有維護包括香港在內的整個國家安全的職權。

 

“不要認為香港的安全只是本地的事情。如果香港真的發生大規模騷亂、暴亂,達到香港自身無法控制的程度,中央政府有權利和義務出來干預。這是維護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的必要行為,也是符合基本法規定的。”饒戈平説。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5日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這已是這一表述連續兩年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今年,這一表述同時被寫入全國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

 

“這種安排絕非偶然。從法律上看,對國家的認同首先應該是對憲法的認同,對國家憲政體制的認同,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的憲制性法律。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受到憲法保護,同時也承擔著尊重和維護憲法的義務。”饒戈平説。

 

他表示,近來外界不少人在猜測中央的治港政策,實際上中央的立場是非常明確、穩定的。去年12月習近平主席在會見來京述職的梁振英特首時表示,中央在香港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兩點:一是堅定不移,不會變、不動搖;二是全面準確,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

 

“我想這已經把中央治港政策説得很清楚了,中央不會因為眼前的一些波瀾動搖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的立場和決心。”饒戈平説。(完)  中新社記者 傅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