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3月1日至16日無人機全市禁飛
|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7-03-01 10:49:24 | 來源: 環球網 |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發佈“低小慢”飛行器的臨時禁飛通告,自2017年3月1日零時至3月16日24時期間,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高度從地面至無限高,劃設臨時空中限制區,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進行各類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和施放氣球活動。對於其他性質的飛行活動,應當經北京地區空中管制部門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於違規飛行行為,公安機關將聯合空軍、民航等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以下是通告原文:
《北京市公安局關於加強北京地區“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2017年第1號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低、飛行速度慢、雷達反射面積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係留氣球等12類,為維護北京地區空中安全、杜絕各類違法違規飛行活動發生,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第三十五條規定,所有飛行必須預先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開展“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活動,應當預先向中部戰區空軍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二、按照上級要求,自2017年3月1日零時至3月16日24時期間,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高度從地面至無限高,劃設臨時空中限制區,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進行各類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和施放氣球活動。對於其他性質的飛行活動,應當經北京地區空中管制部門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
三、請廣大市民及飛行愛好者主動配合民航、體育、公安等部門對“低慢小”航空器信息及擁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記管理工作,同時嚴格遵守各項規定杜絕違規飛行。
四、對於違規飛行行為,公安機關將聯合空軍、民航等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違規飛行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將聯合空軍、民航等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違規飛行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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