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設立“一帶一路”建設工作委員會

為更好參與和助力國家“一帶一路”建設,澳門特區政府公報6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特設立“一帶一路”建設工作委員會,該批示于7日生效。委員會隸屬行政長官運作,並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

 

“一帶一路”是國家重大的戰略舉措,澳門特區五年發展規劃亦把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確定為發展戰略。行政長官崔世安於去年11月發表的2017年度施政報告已寫明,特區政府已設立由行政長官辦公室牽頭的專門工作委員會,統籌澳門參加“一帶一路”工作。將著力用好中央支持澳門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圍繞金融服務、拓寬合作領域;發揮專業優勢,輸出高端服務;發揮區位優勢,推動經貿交流;聚焦人文交流,促進民心相通、深化區域合作,發揮協同效應等。

 

據《澳門日報》報道,“一帶一路”建設工作委員會職權包括:負責統籌澳門特區參與助力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的短、中、長期的總體設計,並推動展開相關的研究,以制定有關政策;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及監督其落實;就擬開展的活動訂定方針及發出指引。

 

該委員會隸屬行政長官運作,並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行政法務司、經濟財政司、保安司、社會文化司、運輸工務司等特區政府主要部門負責人。行政長官批示規定,如有需要,委員會主席可邀請其他公共或私人實體的代表及專家參與委員會的工作或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