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12萬以下不交個稅 這事兒靠譜嗎

年收入12萬以下不交個稅 這事兒靠譜嗎

 

3月7日,有兩位官員談到個稅,雙雙引發熱議。

 

一位是財政部部長肖捷,在記者會上提到幾點考慮,“適當增加與家庭生計相關的專項開支扣除項目。比如有關‘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目的就是為了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的負擔。”至於大家關心的提高免征額,肖捷説,將進行綜合測算,確定是否提高免征額,該提高就提高。看來存在提高免征額的可能性。

 

另一位是剛剛履新的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黃奇帆,在審議財政預算報告時建議,將個人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從45%降低至25%。

 

一提個稅,老百姓自然都特別上心。不過想想中國目前的13億多人中,有9億多勞動力,繳納個稅人數卻不到3000萬,心中又難免有些酸溜溜的。

 

作為光榮繳稅的成員,相信都會有同樣的關切和疑問:個稅改革究竟會改成什麼樣子?未來的個稅體系能不能更加公平合理?

 

年收入12萬以下不交個稅 這事兒靠譜嗎

 

免征額、專項扣除

 

島叔問,能不能用人話説説個稅改革會改成什麼樣?我繳的稅會變少嗎?還是巧妙避稅的壕們也得像咱一樣老老實實繳稅了?又或是買房子、養孩子能便宜?

 

關於改革,最終方向是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敲黑板:

 

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是指對同一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的各種所得分類課徵所得稅;納稅年度終了,再將本年度全部所得相加,按照累進稅率計稅,平時已繳納的分類所得稅,可以在納稅年終應繳納的綜合所得稅中扣除。

 

新型體制下,對於普通收入群體而言,納稅額會減少嗎?

 

按照目前的設計,考慮對應調整免征額的同時增加專項扣除,普通人要繳的個稅應該是會減少的。

 

先看免征額。

 

我國有工資薪金、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勞務報酬、稿酬、財産租賃等11項所得應納個稅,免征額單指工資薪金這一項中的個稅起徵點。2006年1月我國將個稅免征額從1980年以來的800元調整為1600元,2008年上調到2000元,2011年上調為3500元。剛想説新世紀後幾乎隔兩三年一調,就發現距離2011年的調整,如今已過去6年。6年間,北京的二手房均價已經從2萬多漲到了5萬。個稅起徵點真該到了提高的關口了。

 

但能調多高?有一組數據很有意思,1980年全國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是63.5元,當時的個稅起徵點是800元,是月平均工資的12倍多。根據最新統計,2015年全國職工平均月薪為5169元,2016年北京市職工平均月薪7086元,已經完全覆蓋3500元的起徵點。

 

所以,今年“兩會”上,有人大代表就建議,個稅起徵點應該調整至最低10000—12000元,想法相當大膽!

 

考慮通貨膨脹等因素導致生活成本上升,原本隔幾年就該相機調整,但至於調整到什麼程度,還得拭目以待。

 

不過,單靠調整免征額顯然不夠,專項扣除也被視作支持個人買房生娃等事業的重大利好。

 

敲黑板:

 

專項扣除是在計算個人應繳納個稅數額時,將相應專項開支數額在稅基中扣除,從而減少納稅額度。

 

比如肖捷提到,“二孩”家庭的教育費用將充抵一定稅費。此外,根據國外通行慣例,未來,住房貸款利息、社保資金、教育培訓等支出也可能被列為專項扣除項目。

 

家庭中符合扣除的項目多,也就相當於提高了起徵點。同樣收入的兩個人,一個買了房、要贍養多位老人、撫養孩子等,家庭負擔更重,未來繳納個稅會相對少些。(你是不是忽然明白為什麼爸媽催著你買房結婚了?)

 

所以,回答島叔的疑問,因為能充抵部分個稅,買房子、養孩子等的確相當於比別人便宜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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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

 

財政部的記者會上,肖捷在回答完個稅改革相關問題後特地説,“從國際經驗來看,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增加稅前扣除的一些專項項目,需要相對成熟的社會配套條件。比如作為稅收徵管部門來説,需要掌握與納稅人收入相關的涉稅信息,以保證新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能夠順利實施。另外,按照稅收法定的原則,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研究制定之後,還需要相應地修改稅法,並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納稅人的收入有多少,財産在哪兒,稅務部門掌握這些才能依法收稅。涉稅信息管理不但是稅收徵管改革、稅制改革的前提和配套制度,更是整個稅收徵管的核心和基礎。然而,由於不同地區的稅務機關、稅務部門長期各管各的,直到2015年7月,國稅總局才發出特急文件,要求各地向國稅總局集中個人所得稅的相關明細數據,所以短時間內就別期望這方面有大進展了。

 

同時,由於我國個稅實行代扣代繳為主,納稅人自行申報的意識不高,要摸清納稅人的各項收入,無論從難度還是強度來説都相當大。確定改革方案,修改稅法,再提請審議,所需時間更需以年計。想想三大運營商全面取消長途漫遊費還需要調整半年多,何況個稅法的修訂?

 

言下之意,你看客觀限制這麼多,個稅改革一時半會是沒法到位的。

 

巧不巧,黃奇帆恰恰也就談到了當前個稅改革的諸多困難,“由於社會信息共享度不高、個人所得稅數據庫建設緩慢等原因,操作上尚需時日”,還提出了立竿見影之策,建議工薪所得最高稅率由45%下調至25%!

 

然而,肖捷在記者會上,壓根就沒提稅率這茬好嗎?可見調整稅率目前尚未在部委考慮範圍內。縱覽各路專家建議,也多是在免征額、專項扣除上做文章。黃奇帆建議將最高稅率腰斬,可謂平地裏起驚雷。

 

黃奇帆執掌一線工作多年,應該深知對高等收入群體徵稅有多難。單是工資,就可以“工作在大陸、工資在海外”或者“錢在企業、不拿工資”,何況相比大量的不動産、股票、保險等資産,工資不過九牛之一毛。

 

此時提出這樣的建議,雖然大膽了些,但從實用和可操作性的角度而言,的確是阻力小、易操作,難怪今天有很多人為此叫好。從不少人的邏輯來看,反正高收入群體會想方設法避稅,最高稅率無論高低,對其影響都極其有限,不如降低最高稅率,帶動稅率級距減少,為普通收入群體減稅,尤其是保護專業人才等中等收入群體。

 

不過,看起來是立竿見影了,但能否被採納,還不好説。畢竟這幾年國家財政收入連年下滑,民生等剛性支出又持續加大,短時間內大幅降低稅率,意味著稅收將進一步減少。

 

年收入12萬以下不交個稅 這事兒靠譜嗎

 

説到底,個稅重在抽肥補瘦,劫富濟貧,不能因為眼前“調高調不到、擴中擴不了”,就只擴中而放棄調高了。如果肥的躲起來不讓薅,只有瘦的老老實實地等著被薅,不但起不到調節收入的作用,還有礙社會公平正義,更是激化社會仇富情緒的導火線,以後讓咱普通人還怎麼願意甘心納稅呢?補瘦的同時,必須加快完善稅收徵管體系、加大稅收執法力度,不讓高收入群體游離于個稅體系之外,兩端發力,才能相得益彰有合力。(文/霍木桐)(來源:俠客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