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對人格權範圍內的各方面權利給予全面保護
|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7-03-10 11:04:27 | 來源: 人民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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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中心今日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副主任許安標,刑法室主任王愛立就“民法總則草案與人大立法工作”的相關問題回答記者的提問。
在回答關於“民法總則中為何沒有將人格權作為單獨的一部分進行規定”的提問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表示,民法總則中,人格權範圍內各方面的權利是得到全面保護的。
張榮順介紹,民法總則草案目前民事權利裏第112條明確規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同時在第113條列舉了自然人享有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由權等權利。他指出,這實際上已經將人格權的內容包含在裏面了。人民網北京3月9日電(人民網前方報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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