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呈爆髮式增長:採購很隨意 “黑飛”成常態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7-04-06 15:12:33 | 來源: 人民日報 |
製圖:張芳曼
核心閱讀:近兩年來,我國無人機呈爆髮式增長——從旅遊景區、影視基地到重大新聞現場,頻頻可見無人機“忙碌的身影”。然而,從無人機行業管理到使用者的飛行資質、行為準則等,仍存在監管漏洞;頻頻出現的“黑飛”“闖入禁飛區域”等現象,更為無人機的發展蒙上陰影。無人機的管理漏洞主要在哪些方面?如何才能更為有效地進行規範與管理?
飛行大多未申報
■採購使用隨意,頻繁闖入禁飛區域,鮮有被追責
“不讓飛的地方不拍就是了。一般知道是禁區肯定不會去,也不會去用作非法用途。”作為媒體從業人員,家住昆明的李興(化名)使用無人機時一直小心翼翼。但嚴格意義上説,由於從未申報飛行計劃,李興的所有飛行仍然屬於“黑飛”。
李興告訴記者,兩年前,無人機開始成為不少媒體的標配,他在國內某電商網站上選購時,“就是談談價格,賣方沒有問幹嘛用,也沒説過哪些地方不能飛。”
在記者調查的十幾位微型無人機使用者中,從未有任何一位申報過飛行計劃,“黑飛”恰是目前微型無人機的使用常態。同時,李興考慮到自己工作的特點,還有別的擔憂:“如果報了很難批下來,或審批時間過長,還不如直接飛,反正到現在也沒聽説誰因為飛無人機被追究過責任。”
另一方面,今年2月份以來,僅無人機闖入昆明機場凈空保護區的事件就有5起。據媒體報道,杭州、汕頭等多地機場同樣出現過無人機闖入機場凈空區的情況。
昆明長水機場相關負責同志介紹説:“昆明機場航班起降密度大,一旦遇到無人機,飛機基本沒有避讓空間;另外航空器以高速進近降落,此時飛行高度較低,如果發生無人機危險靠近航班飛機,或者發生無人機與飛機碰撞,後果不堪設想。”
實際上,除了機場凈空區,部分政府機關、軍事重地、邊境地區等區域同樣限制無人機使用。有受訪者告訴記者,近年來不乏因為無人機在“敏感區域”進行航拍而被投訴、甚至被調查的案例。同時,在人口密集區,無人機飛行中撞到建築物或者傷到行人的風險也不容忽視。
但對無人機銷售者來説,管理規定似乎並不是他們特別關心的問題。記者諮詢一位某品牌無人機的銷售人員時,得到的信息主要是産品的性能和價格。是否有“禁飛區”?該銷售人員表示:“你別在監獄和機場飛就行。”是否需要實名制購買?銷售人員乾脆做起了促銷:“據説之後就要實行實名制了,要買還是早點出手……”
規範管理漏洞多
■追查取證困難,具體罰則缺失,法規宣傳力度不夠
事實上,與消費級無人機“黑飛”頻發相比,工業級無人機的使用要規範得多。雲南省基礎測繪技術中心主任柯樽傑告訴記者,“操作員飛行員證、無人機適航性都沒問題,每次飛行都會提前向空軍管理部門申報飛行計劃。”不過,由於現在消費級無人機“黑飛”現象普遍,柯樽傑擔心長此以往,將影響合法無人機飛行計劃的審批。
關於對無人機的管理規定,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執行秘書長、無人機管理辦公室主任柯玉寶表示:“人員要有航空器駕駛執照;航空器要有適航證書,但國家尚無專門法律規定無人機適航,因此這一條暫時可以豁免。”但根據《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規定,儘管“室內運行的無人機、視距內飛行的微型以下的無人機以及人煙稀少、空曠的非人口稠密區進行試驗的無人機”不需要執照飛行,但所有飛行都需要向飛行管制部門申報計劃。
同時,根據規定,從事通用航空飛行活動的單位、個人,凡是未經批准擅自飛行、未按批准的飛行計劃飛行、不及時報告或者漏報飛行動態、未經批准飛入空中限制區域和空中危險區域的,由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嚴重後果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昆明長水機場相關負責同志也坦言,“無人機活動隱蔽性大、進退快速、追查取證困難”。雲南飛虎駝峰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長朱俊坤提到,具體罰則的缺失也增加了無人機管理的難度。“比如在某個禁飛區飛無人機,執法人員可以勸阻,有的執法部門還會沒收無人機,但真要細究起來,‘沒收’行為並沒有法律依據。”
“對無人機的管理確實存在一定漏洞,但更重要的是宣傳力度不夠。”據柯玉寶介紹,目前對大眾最常見的消費級無人機的管理主要是管人、管機、管飛行規則,根據相關規定,不同機型都有嚴格細緻的規定,但飛手對這些規定的知曉度並不高。
“産業發展太快,管理還沒有跟上。”柯玉寶認為,目前的亂象,與近兩年無人機的爆髮式增長不無關係。“大家剛開始接觸汽車時,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也不少,可現在遵守交規已經成為共識。”
航空文化需普及
■降低守法成本,向大眾普及航空文化,促進健康有序發展
據了解,昆明機場接連發生無人機威脅民航客機安全事件之後,當地已出臺新規,加強凈空保護。目前,已有生産商根據昆明機場的凈空保護要求,發佈了最新升級的多邊形禁飛區、限飛區策略。經過協調,昆明市政府也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凈空保護的通告》,明確指出,未經民用航空管理機構批准,禁止擅自進行無人機、航空模型等飛行活動。另外,機場也與當地政府及轄區派出所組成聯合巡查組,開展了重點區域聯合巡查工作。
根據公安部今年1月新發佈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公開徵求意見稿),未來對違反國家規定在低空飛行無人機、動力傘、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運動器材,或者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係留氣球等升空物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朱俊坤認為,應降低使用無人機的守法成本,“既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技術手段,也要優化、簡化審批流程。”
柯玉寶介紹説,目前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無人機管理辦公室已經推出U—Cloud(優雲)系統,無人機使用者可以在該網絡平臺免費查詢哪些地區是禁區或限制區,在部分地區還可以通過優雲免費申報飛行計劃,“不過目前只接受運營人的申報,監管部門還沒有足夠人力審批個人申報。”
與此同時,目前國家已經在研究出臺無人機識別碼和“電子圍欄”的國家標準,未來有望出臺統一的電子圍欄國家標準,各個無人機廠商需要按照國家發佈的標準設置。“無人機在出廠的時候就應該把機場的數據錄入,從而保證,凡是飛行禁區無人機是進不去的。”柯玉寶説,“目前的電子圍欄多為無人機生産商自己設置的,但是其全面性、權威性不夠。”
相關專家同時強調,無人機“黑飛”事件之所以屢禁不止,“深層原因是國內的航空文化沒有普及。其實,只要如實申報計劃基本上都能航飛,不能的情況也會加以説明。如果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甚至是大眾都知道怎樣操作無人機才是合理、合法的,那麼民用無人機産業將能夠更加健康、有序發展。”
■記者手記
讓飛手“方便地被管理”
兩三年前,無人機還是一個特別“高大上”的小眾工具;如今,無人機産業,特別是消費級的微型無人機,其發展之快、用途之廣、未來之潛力,已超乎想像。但不得不承認,飛速發展的無人機,由於多次“闖禍”,管理亟須加強亦已成共識。
如何管理?關鍵還是做好安全和效率的平衡術。一方面,對於機場、監獄等敏感地區和人口密集區,安全應該是最優先的考量,違法成本該提高就要提高,從而倒逼飛手自律;另一方面,對於普通區域,則應該更多考慮效率,合理管制。
實際上,也只有讓飛手能夠方便地“實現被管理”,才能讓無人機管理成為常態。比如,通過技術參數的設定劃定自主飛行的空域、在線申報飛行計劃等措施,既便利了空管部門審批,也減少了飛手“跑斷腿”的難題……完善無人機管理,不妨從這些領域破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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