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變相台獨”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7-05-27 11:53:09 | 來源: 海外網 |
蔡英文被批繼承李登輝“台獨” 圖源:中時電子報
近日,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在臺企聯成立十週年大會上表示,任何企圖改變“九二共識”和支持“台獨”政治立場的行為都是不可接受的,任何變相的“台獨”最終都會失敗。其中變相“台獨”的提法引發外界關注,這是大陸對島內形勢的新認識嗎?
26日,大陸國臺辦在例行記者會上也對此問題做出了回應。關於變相“台獨”,實際上我們一直在講,“台獨”及其分裂活動是臺海和平穩定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最大的威脅,我們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行徑,包括激進的“法理台獨”,也包括漸進的“柔性台獨”,也包括通過“修憲”或“修法”為名目來搞去中國化的“台獨”活動,這些都是我們堅決反對的。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獨”就是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在《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規定,“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而在現實中,“台獨”大多被隱藏在各種“外衣”之下,具有一定的隱蔽性與迷惑性。西方有句諺語説,如果它看起來像鴨子,游泳像鴨子,叫聲像鴨子,那麼它可能就是只鴨子。“台獨”活動亦復如是,只要我們擦亮眼睛,還是可以看出一些變相的“台獨”。
陳水扁、蔡英文、李登輝(資料圖)
“政治台獨”
2017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在全國政協的工作報告中,涉及台灣問題的內容提到“堅持‘九二共識’”及“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針對“台獨”部分,則從2016年單純的“反對台獨”,變為“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行徑”。有分析認為,之所以發生這種變化,是因為民進黨上臺之後,採取的多種作為,表面上似乎與“台獨”無關,實際上卻都是不折不扣的“台獨”。
“台獨”的原始形態是“政治台獨”,這是“台獨”的本來屬性,也是所有各種形態“台獨”的終極目標。但由於“政治台獨”阻力最大,所以民進黨就以其他方式迂迴前進。舉例來説,以“去中國化”、強調“台灣多元文化”為基調的“文化台獨”;以剪斷兩岸歷史聯結,突顯台灣主體意識的“歷史台獨”;以強調“台灣國族認同”,切斷兩岸民族聯結的“民族台獨”;以擺脫對大陸經濟依賴、意圖台灣經濟自立自主的“經濟台獨”。
蔡英文上臺後,雖然聲稱“維持現狀”、保持“善意”,但卻一直沒有停下“台獨”的腳步。廢除“課綱微調”、強推“新南向政策”、貶抑“中國意識”、修改“公投法”等,一步步在為“台獨”做準備。需要及時認清這些形形色色的“台獨”,維護國家的統一與完整。
“法理台獨”
著名台灣問題專家李家泉認為對“台獨”具有標誌性的界定意涵有兩種,一是公開宣佈建立“台灣共和國”;另一種是仍然沿用“中華民國國號”,即在形式上不變,但通過“修憲”或“制憲”,掏空其原有內核,實現“主權獨立”。“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台灣領土”包括臺澎金馬和大陸,雖然我們不認同“中華民國憲法”,但不管怎麼樣,這部“憲法”是以一個中國架構為基礎的,這就使兩岸有了對話的基礎。如果台灣當局修改“憲法”,把“台灣領土”只限定在臺澎金馬,而不包括大陸,那麼不管叫“中華民國”也好,還是叫“台灣共和國”也好,它都實現了“法理台獨”。
“法理台獨”是一種比較激進的“台獨”方式,之前,陳水扁時期試圖利用“公投修憲”來實現“法理台獨”,但最終失敗。當前,蔡英文當局的主要表現為“文化台獨”、“柔性台獨”、“漸進台獨”、“迂迴台獨”等,未來是否會走向“法理台獨”,外界一直存在疑慮。近日,台灣通過“大法官”“釋憲”判決“民法”不支持同婚“違憲”,2020年蔡英文若成功連任,或將能提名“大法官”人選,將來是否會通過“釋憲”的方式走向“台獨”值得關注。
“經濟台獨”
所謂“經濟台獨”,就是指要全力弱化兩岸的經貿往來,逐漸削弱兩岸的經濟連接,減少台灣對大陸的所謂“過度依賴”,以便維持台灣在經濟層面的“主體性”和“自主性”。中國社科院臺研所研究員王建民曾刊文認為,以“告別以往過度依賴單一市場(大陸)現象”為目標,旨在推動“遠中”、“脫中”,是“經濟台獨”的集中表現。
王建民認為,“新南向政策”是落實蔡英文在2012年“大選”時提出“從世界走向中國”與2016年提出“告別以往過度依賴單一市場現象”的戰略舉措。其核心與長遠目標就是為最終“脫離中國”、實現“台灣獨立”創造條件,因此可以視為經濟上“遠中脫中”的“經濟台獨”。
王建民指出,蔡英文與綠營勢力一直強調台灣經濟過度依賴大陸,嚴重影響台灣經濟的自主性與“安全”,主張不能將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裏,甚至逐步演變為台灣社會的一項“共識”。蔡英文在2016年的“520講話”中,提出了這樣一種論調:不只是要簡單的分散市場,弱化兩岸經貿關係,減輕台灣經濟對大陸市場的依賴,而是要台灣“告別”對大陸的依賴,可以説是某種程度的“經濟台獨”宣言書。
“文化台獨”
“文化台獨”是一種以確立“台灣獨立性”為價值取向,以“去中國化”為特徵,為“台獨”服務的社會文化思潮。“文化台獨”的歷史觀、文化觀、民族觀的核心是宣傳“台灣獨立”意識,目的是割斷海峽兩岸人民的歷史聯繫、精神聯繫和血緣聯繫。
在歷史觀上,“文化台獨”論者聲言,台灣只有400年曆史,曾統治台灣的荷蘭、西班牙、明鄭、滿清、日本、國民黨等政權均是外來政權。在文化觀上,“文化台獨”論者認為,台灣因為是“無主之島”,所以,台灣文化並不只屬於中國文化,也非中國文化的一部分,中國文化只不過是與西班牙文化、荷蘭文化等佔領國的文化一樣,是一種外來文化。在民族觀上,“文化台獨”論者認為,台灣已形成與中華民族完全不同的民族,這就是“台灣民族”。
近段時間,蔡英文當局在島內進行廢除“課綱微調”、“去中國化”、向“原住民”道歉、使用“台灣”名稱參與國際事務等都屬於“文化台獨”的體現。
據海外網(m.haiwainet.cn)港臺腔了解,“台獨”的形式與內容不僅這幾個方面,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劃分出不同的類型。但不論是何種形式,經過如何包裝的“台獨”,我們都應該堅決反對。(整理/李鵬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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