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狠招 臺當局擴大退將赴陸管制期:只能長不能短

出狠招 臺當局擴大退將赴陸管制期:只能長不能短

臺當局擬“修法”,擴大管制退將赴陸。(圖片來源:臺媒資料圖)

 

日前,台灣退將赴陸出席活動在島內惹議,臺當局今日(6日)擬“修法”擴大管制。現行“兩岸人關係條例”中,退將的管制期為“3年內”,而此次修正草案將改為“至少3年”。

 

據香港中評社報道,6日,臺行政部門將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發言人阮昭雄昨日(5日)下午中常會後轉述,臺行政部門副負責人林錫耀在會中提到6日行政部門將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關“離職正副手長及退役將領赴中國大陸的年限規定”的修正草案。蔡辦秘書長洪耀福稍後也提到,相關現行條例管制期為“3年內”,而林全報告時則稱“至少3年”。

 

針對相關“修法”,行政部門曾在3月份邀集民進黨“立委”舉行便當會,修正草案為各機關退離職人員赴陸,禁止參加大陸領導人主持的活動,並不得有所謂妨害“國家”尊嚴的行為,違者最重將可處新台幣3百萬元罰鍰,或將月退俸全數追回。

 

草案還規定,“涉密”離退職文武高階人員,登陸管制至少3年,管制期由“內政部門”審查認定,但只能加長不能減。

 

據了解,根據島內現行的“兩岸人關係條例”第9條規定,政務官、“直轄市長”以及防務、外事、科技、情治、大陸事務或其他經核定與台灣安全相關機關從事涉及機密業務之人員,離職3年內,若赴中國大陸需向原機關提申請,若違規赴陸,視情節輕重,有不同懲處。

 

據海外網早前報道,去年參加“中山黃埔兩岸情”論壇,台灣退役中將吳斯懷等人一併出席大陸紀念孫中山活動而引發軒然大波。吳斯懷曾表示,身為退伍軍人,一定會遵守法規,但自己早已過了現行法定的管制赴陸年限,是否如今要溯及既往?他也表示,既然要管制“政治性行為”,以後綠營公職訪問對岸,同樣也該受管制。

 

吳斯懷錶示,這就是針對性“立法”,要管制少將,那綠營縣市首長赴大陸也應該一起管制,不該把退將二字當作圖騰、標誌,意識形態式的立法。吳還表示,民進黨縣市首長、“立委”,去大陸招商、個人政治目的,不予評論,但這種拜會算不算政治活動?

 

對此,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曾回應,民進黨的部分政客頑固堅持“台獨”立場,煽動兩岸敵意和對抗,以政治理由干擾兩岸交流,打壓參與兩岸交流的台灣人士,製造“寒蟬效應”,也戳破了他們口頭上所標榜的所謂自由民主的極端虛偽。

 

國臺辦張志軍主任則表示,對於這件事情我們的態度和感受是八個字,“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綜編/海外網 李萌) 海外網7月6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