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永傑:融合發展——習近平對臺工作思想最新成果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7-08-04 10:26:26 | 來源: 中國台灣網 |
一、習近平對臺工作思想體系
習近平總書記被眾多媒體形容為“知臺派”,曾長期在福建、浙江、上海工作,接觸大量對臺工作事務,與台灣朋友交往廣泛。對台灣情況非常熟悉,了解台灣民眾的“出頭天”心態,熟悉台灣同胞的語言,使用“打拼“、“心結”等台灣同胞經常使用的詞彙。
2012年習總書記上任先後就對臺工作發表了30多次公開講話,分別在會見台灣客人、考察台資企業、人大政協兩會期間、重大節慶等場合發表重要講話,形成了一系列有關對臺工作重要思想,豐富、發展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思想,創造性的提出了兩岸融合發展的新思想、新理念、新主張,推動兩岸關係從和平發展邁向融合發展,極大地推進了祖國和平統一進程。
習總書記提出了兩岸關係的十二大著名論斷,構成五大思想體系、體現了六大對臺工作思維。在從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的進程中,融合發展成為對臺工作主軸、成為推進國家統一的重大命題。
習總書記有關兩岸關係的十二大論斷:
一是“兩岸一家親”;二是“共圓中國夢”;三是“構建兩岸命運共同體”;四是兩岸政治分歧“不能一代一代傳下去”;五是“一國兩制”台灣模式的“三個充分”(“一國兩制”在台灣的具體實現形式會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充分吸收兩岸各界意見和建議,是能充分照顧到台灣同胞利益的一種安排 );六是統一不僅是形式上的統一,更重要的是兩岸同胞心靈契合;七是決定兩岸關係走向的關鍵是祖國大陸發展進步;八是實現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九是是兩岸青少年要擔負起開拓兩岸關係前景、實現民族復興的重任;十是兩岸道路與制度效果應當由歷史去檢驗、讓人民來評判;十一是兩岸中國人有能力有智慧解決好自己的問題;最後是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完成祖國統一大業,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對臺工作重要思想體系特徵:
概括歸納為“一二三四五”,即:“一條道路、兩項基礎、三項理念、四條路徑、五項安排”。“一條道路”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道路,使和平發展制度化,構建和平發展的制度框架。“兩項基礎”一是堅持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二是堅決反對“台獨”,提出“六個任何”(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塊中國領土從中國分裂出去)。“三項理念”分別是“兩岸一家親”、“共圓中國夢”與“構建命運共同體”;“四條路徑”依次是“全面增進互信”、“厚植共同利益”、“融合發展”與“心靈契合”。“五大安排”包括:一是關於“一國兩制”台灣具體實現形式的安排,體現“三個充分”。二是關於解決兩岸政治分歧的安排,強調兩岸政治分歧“不能一代一代傳下去”,應創造條件加以解決,並在2013年10月以後促成國臺辦與陸委會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實現兩岸領導人會面,設立“兩岸熱線“。三是關於台灣國際參與的安排,即不違背一中原則、不造成“兩個中國”和 “一中一台”,透過兩岸協商,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如台灣參與WHA、ICAO的模式與路徑。四是關於兩岸和平發展紅利的分配安排,更多聚焦青年一代與一線基層,照顧弱勢,擴大參與面、增加獲得感。五是關於塑造共同歷史記憶的安排,在紀念抗戰的時候提出兩岸應“共享史料、共寫史書”等。
習總書記有關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思想體現了對臺工作的六大新思維。一是總體思維,對臺工作和兩岸關係發展服從、服務於“兩個一百年”與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總目標,是國家總體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二是底線思維,確保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不被分裂;三是主導思維,掌握兩岸關係的主導權、主動權,引領兩岸關係發展,而不是被台灣方面、國際形勢所誤導。四是創新思維,涉及對臺工作思想、制度安排、政策舉措、兩岸治理的創新,提出了一系列新主張,指明道路與方向,增強發展動能,推動兩岸關係持續向前,取得突破。五是民本思維,即以人為本,以兩岸民眾福祉為念,特別是照顧、滿足台灣民眾利益訴求。六是法治思維,以法治思維、法律手段規範、發展兩岸關係,增加兩岸關係發展動力。這和大陸“四個全面”戰略部署“全面依法治國”辯證統一、相輔相成,如《國家安全法》中便有涉臺條文。
二、融合發展:對臺工作思想最新成果
2015年習總書記提出了“軍民融合發展思想”,成為國家發展戰略。2016年3月25日中共中央通過了《關於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融合發展的意見》,提出“發展和安全兼顧、富國和強軍統一”,2017年1月中央成立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與此同時,兩岸關係融合發展思想逐步醞釀、成熟,並付諸實踐。
習總書記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思想基礎上,創造性提出了融合發展的新思想。2014年11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視察福建宸鴻科技(平潭)有限公司、與部分台資企業負責人座談時,首次公開提出兩岸“融合發展”的概念,他説:“兩岸同胞同祖同根,血脈相連,文化相通,沒有任何理由不攜手發展、融合發展。大陸人口多,市場大,産業廣,完全容得下來自台灣的商品,完全容得下來自台灣的企業。歡迎更多台灣企業到大陸發展。” 2015年3月4日,習近平在參加十二屆全國政協三次會議聯組會時,肯定“兩岸制度化協商取得新成果,兩岸經濟融合發展不斷深入,各領域交流合作保持良好發展勢頭,臺海局勢總體穩定”。 同年5月4日在會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時,習近平主張“深化兩岸利益融合,共創兩岸互利雙贏,增進兩岸同胞福祉。” 2016年3月5日,針對兩岸關係新形勢,習近平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海代表團審議時,公開提出大陸將“持續推進兩岸各領域的交流合作,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增進同胞親情和福祉,拉近同胞心靈距離,增強對命運共同體的認知。”融合發展思想是在推動、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實踐過程中逐步醞釀、完善的。融合發展思想既是價值觀,又是方法論,是目標、路徑、方法的辯證統一,更是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行動指南,是對國家統一理論學説的全新創造。
1、融合發展具有廣闊的時代背景與紮實的實踐基礎。
融合發展思想契合當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時代背景,順應大陸實現“兩個一百年目標”與“中國夢”的要求。上世紀80年代以來,兩岸關係經歷了曲折多變的演進,歷經李登輝製造的臺海緊張、陳水扁炮製的“法理台獨“、馬英九時期的和平發展階段,兩岸關係內涵外延均發生了重大而深刻的變化。這是一個需要理論且能夠産生理論的時代,下階段兩岸關係的發展需要強大思想的引領、偉大理論的指導。融合發展思想,實際上就是應對兩岸關係變化的理論回應與思想革命,引領兩岸關係爬坡過坎、著力推進祖國統一進程。兩岸關係經歷一段時期的和平發展後,理應上升到新的發展階段、發展境界,融合發展就是要解決當前和平發展難以深化、無法破解政治僵局的難題。就是要解決只有和平發展、沒有和平統一進展、甚至兩岸愈走愈遠、愈交流愈疏離的難題。就是要解決兩岸大交流、大合作中兩岸同胞情感疏離、難以心靈感應、心靈契合的難題,徹底防堵“和平台獨”的可能性。
融合發展思想不是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思想的揚棄或否定,而是全新的發展深化、豐富完善。透過兩岸融合發展,進一步密切兩岸同胞情感,促成兩岸更多的利益融合,使兩岸關係發展、祖國統一具有兩岸同胞之間更多的利益共享與人文關懷的保障。
當前,實現兩岸融發展已具備較好的歷史基礎與經濟、社會、人員深度互動的條件。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兩岸關係開展以來,兩岸在經濟領域的合作交融取得巨大成績,書寫了台資企業大大陸、陸資企業在台灣、兩岸市場、兩岸産品的傳奇。“三通”直航使兩岸進入“一日生活圈”,每年來往于兩岸的民眾接近1000萬,在大陸臺商、臺生、臺幹、臺屬、臺青、臺配等如今已達到200多萬。赴臺學習、旅遊、投資的陸客、陸生、陸商每年超過400多萬。兩岸婚姻33萬例,佔台灣涉境外婚姻的64.6%,其中11.7萬陸配拿到台灣身份證,但也有許多臺配約11萬人不願回到台灣、而是選擇在大陸工作、生活。尤其值得關注現象,就是兩岸社會融合進程已在大陸許多地方自然啟動。最初臺商、臺生、臺幹、臺屬等在大陸被當作特殊群體,兩岸同胞雖然工作在一起,生活在同一個城市,但相互之間互動往來較少,溝通有限,缺乏交集,難以彼此欣賞、相互接納。但這一現象近年來已有所改變,越來越多的台灣同胞已開始與大陸普通民眾生活在同一個社區,互為街坊鄰居,兩岸民眾越來越多的學習、工作、生活交融在一起,擁有越來越多的共同經驗、共同記憶,生活方式相近,價值觀念趨同。相互排斥的現象越來越少,相互欣賞、相互學習的情況越來越多。大陸的社會團體已開始向台灣同胞開放,臺商、臺生的團體也開始接納大陸同行、朋友。臺胞的團體逐步合法化,納入大陸社會團體管理體系,有些地方開始著手台灣人團體的合法登記、管理輔導事宜,使兩岸經濟社會融合具有更多的路徑通道,加快兩岸融合進程。
2、融合發展具有多元豐富的內容。
融合發展內容多元、豐富,涵蓋經濟、社會、文化、價值等多個領域。一是經濟融合是兩岸融合發展的物質基礎,是現階段兩岸融合發展的優先選擇與可行路徑。二是社會融合是兩岸融合發展的關鍵,既可承接、深化兩岸經濟融合的成果,又能提升兩岸融合發展的境界,如今已成為兩岸關係發展最為的生動實踐。當前,兩岸社會融合方興未艾,掀起新的高潮,前景光明,培育兩岸關係的巨大發展動力。三是文化融合、價值融合則是兩岸融合的思想基礎,是對經濟融合、社會融合的回饋與昇華。經濟、社會融合越順利,越有利於兩岸的文化融合及價值融合。同樣,兩岸文化融合越深入、越全面,也會回饋反哺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促進和平統一進程。兩岸經濟融合、社會融合是顯性、淺層的,可以量化分析,看得見、摸得著;兩岸文化融合、價值融合則是隱性、深層的,只能進行定性的認定,但人們可以感受到文化融合、價值融合的熱度與效果,是有感融合。兩岸融合發展應遵循由表及裏、從物質到精神、從利益融合邁向價值融合,最終實現兩岸同胞的心靈契合。四是政治融合,著眼于制度的借鑒、政策的對接,著重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對此作出合情合理安排。還可透過結束兩岸結束敵對狀態、簽署和平協議、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促進兩岸政治融合。
3、融合發展具有可行路徑。
經濟融合是實現兩岸利益融合的重要途徑。經濟融合旨在促進兩岸資源要素的整合、互補,加強産業合作、對接及融合,形成並提高兩岸經濟之間的結構性依賴。如今兩岸經濟合作已進入新經濟融合的新階段,兩岸可以在傳統産業的轉型升級、高科技産業、現代服務業、電子商務、新經濟、循環經濟、共享經濟、海洋經濟等方面展開廣泛的交流合作,嘗試資源、結構、産業、市場、人才等相互滲透、交叉與重組,實現深度融合。
社會融合就是消除兩岸社會隔離與相互排斥,化解政治敵意、政策歧視,促成兩岸同胞之間互賞互鑒、相互接納、密切互動。台灣的教育資源、科技優勢、人文熱量完全可以在大陸崛起、“一帶一路”戰略中縱情發揮。
融合發展可分階段推進,近程與遠程相互配合,始於兩岸經濟、社會融合,這是融合發展的初級階段、近程階段,現階段的兩岸融合發展著重于兩岸經濟、社會的融合,可以為兩岸文化、價值融合創造更好的條件。隨著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的不斷深入,必然會朝向文化、情感、生活方式與價值觀融合推進,進入兩岸融合發展的高級、遠程階段,實現深度融合。兩岸經濟社會的融合進展比較明顯,但文化融合、價值融合是一個滴水穿石、緩慢推進的過程,需要時間與耐心。價值融合著重形塑兩岸同胞共同的學習成長、工作生活的經歷、經驗,培養同甘共苦、相濡以沫、休戚相關、守望相助、生死與共的情感,形塑共同記憶、共同嚮往及共同命運。
兩岸融合就是一個動態、漸進、多維的過程,兩岸資源優勢互補、相互激蕩交匯,保存各自特質,吸收對方養分,醞釀新的社會形態、主流觀念與生活方式,是一種高境界的創新發展。
兩岸融合發展的主戰場在大陸,主動權也在大陸。大陸完全可以操之在我,盡力而為,發揮關鍵主體作用。兩岸融合發展的主力群體就是常年往來兩岸之間的兩岸群體、大陸的涉臺工作、研究人員等。我們不必也不能期待台灣方面會出臺有利於兩岸融合、消除歧視的政策法規,我們只能依靠大陸自身的努力、匯集兩岸同胞的智慧。我們不能等待台灣民眾的自我覺醒與甘心投入,我們必須採取積極可行的政策、行動,呼籲、引領更多的兩岸同胞投身於兩岸融合發展的實踐。
4、融合發展需要政策與實踐創新。
社會學家對於社會融合形成三種理論,同化論、多元論及區隔融合論。同化論強調弱勢一方融入主流社會的過程,多元論主張不同社會、文化形態的多元並存交融。區隔融合論是針對二代移民融合而言。 美國社會學家米爾登·戈登(Milton Gordon)提出了族群融合的7項指標,包括文化行為的同化、社會結構融合、通婚、身份認同融合、偏見、歧視的消除、公共事務的融合等。 就社會融合而言,結構融合與身份認同是最為關鍵。而社會融合的心理建構主要圍繞認同和接納展開。
實現兩岸融合發展需要破解制約,政治引領、政策創新、制度化保障。破解制約涉及台灣島內的“反中民粹”、台灣當局的“反中對抗”,涉及國際反華勢力的“台灣牌”,當然了涉及到大陸某些部門、某些領域、某些地方的制度框限、政策制約。
融合發展需要發揮兩岸政治精英、意見領袖的引領功能,轉變台灣民意,匯集兩岸特別是台灣島內一切支持和平發展的力量、智慧。針對兩岸關係新情勢、新問題,集中兩岸智慧進行政策創新、制度創新、方法創新、渠道創新,提升制度化程度。
當前,實現兩岸融合發展需要從三方面入手。首先,觀念上需要消除誤解、歧視,相互接納、彼此欣賞。其次,政策上消除歧視,實施同等待遇甚至同等優先,機會均等、盡可能消除身份限制,謀求分配的公平正義、福利均等,不分彼此。因此,某種程度上,兩岸融合發展的快慢與成果最決於大陸對於臺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等相關政策限制壁壘的解決。再次,嘗試四種途徑。一是擴大兩岸婚姻,增強他們及其子女的中國人身份認同,強化對於中國文化、中國歷史、中華文明的認同。二是大陸臺胞團體就地合法,納入我社會團體的管理體系,加以引導、指導。鼓勵兩岸社會團體的相互參與、交流互動,讓臺胞參與到大陸的社會團體管理、活動中來,也讓大陸人士參與到臺胞社團中去。三是讓台灣同胞參與到大陸公開事務中來,條件成熟地區、行業提高台灣同胞的政治參與程度。四是提高法治保障。通過立法提高兩岸融合發展的制度化保障,保障臺胞的合法權益,提高他們的政策有感程度。中央、地方應下更大決心,進行立法規範,上海、福建、江蘇、北京等地已走在前列。2015年11月,上海市人大出臺了《上海市台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內容共26條,是上海運用法制思維、法治方式推動兩岸關係發展的具體實踐。最重要的就是給予在滬投資的台灣同胞同等市民待遇,子女就近入學,享受同等醫療待遇。使上海對臺工作、保護臺胞權益增添了法治保障、法治動力,反響很好,影響很大。
融合發展思想是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思想的創新、深化,將對兩岸關係將産生重要的思想引領作用,改造既有的兩岸關係結構,在創造兩岸關係發展的物質基礎、社會基礎的同時,更要創造兩岸和平統一的情感紐帶、文化基礎與價值基礎。融合發展就是推進兩岸統一進程的思想庫、方向標及動力源。(倪永傑,作者繫上海台灣研究所常務副所長、《臺海研究》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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