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顯龍:兩岸完成統一需有制度融合過程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7-08-09 10:40:54 | 來源: 中評社 |
澳門理工學院社會經濟與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朱顯龍(中評社束沐攝)
中評社北京8月9日電(記者束沐)在日前舉行的第26屆海峽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上,澳門理工學院社會經濟與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朱顯龍分析了兩岸融合的多重障礙與跨越融合障礙的途徑。朱顯龍建議,兩岸官方要從政策與制度方面促進彼此融合,同時大陸要透過政治改革推動兩岸制度與政治融合。
兩岸融合障礙有自然歷史政策制度等多方面
朱顯龍表示,由於自然條件、歷史悲情、官方短視政策、政治與制度差異等因素,兩岸和平統一所需要的融合還面臨重重障礙。首先,自然條件造成海峽兩岸往來不方便,兩地的融合十分緩慢,遠不如大陸中原地區中華民族融合的快速與深度。其次,在兩岸民族與經濟、社會、文化融合不算太長的歷史過程中,還發生了阻礙兩岸融合的悲劇歷史,這些歷史經歷,都對兩岸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的融合起到了中斷、阻礙、遲緩的作用,有的甚至製造出了兩岸間的隔閡與對立。
此外,他認為,台灣與大陸沒有完全融合的原因,除了兩地之間的天然屏障之外,還有不同時期兩岸官方的政策限制。時至今日,兩岸官方對兩岸人民之間的融合仍然設置了種種障礙。如辦證與過關、檢驗檢疫、工作與就學、居住與福利、關稅與雙重收稅、貨幣、身份證等等。他表示,要求統一的一方,如果思考從融合的角度來實現國家統一,就需克服此一給對方民眾造成極大困難與困惑的障礙,讓兩岸民眾融合在一起。
朱顯龍指出,兩岸融合的最大障礙還是來自於政治制度。首先,兩岸因內戰而産生的法統問題,導致兩岸長期的對立及其引起的仇視、誤解、不知。其次,兩岸之間政治社會體制不同,在政治制度融合上也存在困難。
兩岸融合製度障礙從經濟文化政策多角度突破
對此,朱顯龍認為,兩岸融合的自然障礙固然難以克服,兩岸的悲情歷史也需要時間的化解,但兩岸官方政策造成的融合障礙與困惑大有改進空間,兩岸融合的制度障礙突破也可以展開探討。
如在促進經濟融合方面,他建議,兩岸可以從石油、天然氣開採與經營聯營共同體開始,逐漸將兩岸共同合作領域擴展至其它能源,並在時機成熟的時候,簽定經濟共同體協議,納入所有的聯營共同體,建構關稅同盟、貨幣聯盟、共同農業政策,組成兩岸經濟共同體,逐步建立一個沒有邊界,人員可自由往來,商品可自由流通,勞務可自由交流,資本可自由流動,使用統一貨幣的“統一大市場”。
如在促進文化融合方面,他建議,作為中華文化主要載體的大陸,應該在語言、文字、文學、藝術、度量衡、教育、宗教、風俗、習慣、道德、歷史等方面做文章,通過弘揚中華傳統文化來使兩岸文化融合,進而推進國家的統一。
針對兩岸在政策與制度方面的融合,他建議,針對辦證與過關問題,遠期可以讓是所有台灣、香港、澳門同胞進出中國大陸免辦過關手續,只要他們得到合法經營兩岸航運業務的飛機、輪船公司乘坐許可即可,即將過關事宜委託給航運公司辦理。
針對工作與就學的問題,他建議,不僅要讓台灣民眾在大陸自由找工作,更要讓他們跟大陸民眾一樣報考公務員、報考軍職;特別是對台灣青年在大陸就業制訂專門性的優惠政策,吸引他們到大陸或大陸企業在海外的公司工作。就學方面,除了讓台灣民眾享受大陸的小學、初中義務教育外,各個地方對台灣民眾子女在大陸讀書不能設置戶籍限制;同時要大量開放大陸學生赴臺讀書,讓兩岸青少年借機融為一體。
政治融合是為了縮小政治差異統一是制度融合過程
朱顯龍表示,大陸方面還應透過政治改革推動兩岸制度與政治融合。他説,首先要透過社會融合推動兩岸的制度融合。第一,要推動兩岸社會團體的交流與融合,特別是優先推動相同屬性的社團組織的交流;第二,要推動兩岸職業團體的交流與融合,增強職業文化領域的兩岸認同;第三,要推動兩岸日常生活的社會融合;第四,要推動兩岸農村社會的融合;第五,要推動兩岸城市的社會融合;第六,要允許台灣除主張台灣獨立的社會團體與政治團體跟大陸做對應的交流融合。
他還建議,解決兩岸法統衝突問題,縮小兩岸的政治差異。他説,而縮短和消除兩岸政治差異的作為者,當然是臺海兩岸,但主要還是大陸。大陸無論是從自身建設還是從兩岸統一的角度考慮,都有理由和必要推動政治改革。他指出,兩岸完成統一,需要有制度融合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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