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地區首批試點電力現貨市場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7-09-04 09:56:00 | 來源: 上海證券報 |
資料圖
上證報記者從業內獲悉,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近日下發了《關於開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將八個地區作為第一批電力現貨市場試點。行業專家表示,這是電力現貨市場加快建設的標誌,有助於探索形成市場化的電力電量平衡機制,逐步構建起中長期交易和電力現貨交易相結合的電力市場體系。
據《通知》,此次選擇南方(以廣東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東、福建、四川、甘肅等八個地區作為第一批試點,加快組織推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
對於為何選擇這八個地區作為首批試點,華北電力大學能源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曾鳴指出,上述地區各具特點,例如:廣東的售電側市場化改革開展較早,建立現貨市場具有一定基礎;蒙西為獨立電網,有利於地方政府的整體把握和引導;四川、甘肅棄風棄光棄水情況較為嚴重,現貨市場的建立或能促進可再生能源的消納。
《通知》明確,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原則上應按現有電力調度控制區(考慮跨省跨區送受電)組織開展,具備條件的地區可積極探索合併調度控制區。《通知》提出,組織市場主體開展日前、日內、實時電能量交易,實現調度運行和市場交易有機銜接,促進電力系統安全運行、市場有效運行,形成體現時間和位置特性的電能量商品價格,為市場主體提供反映市場供需和生産成本的價格信號。試點地區要在2018年底前啟動電力現貨市場試運行,同時推動與電力現貨市場相適應的電力中長期交易。
曾鳴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相關方面將現貨交易分成日前(24小時前)、日內(24小時內)和實時(1小時內)三個不同時段,是希望看哪些市場主體願意並有條件參與,然後把相關規則制定出來,把技術準入門檻確定下來。
《通知》還提出,試點交易工作可由調度機構牽頭,也可由交易機構牽頭。這兩種模式都要實踐探索,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曾鳴告訴記者,根據國際經驗,調度機構和交易機構都可以組織現貨市場。有的情況下,調度機構和交易機構是不分開的。可根據各省市實際情況,充分考慮現有外部條件、電網結構、電網安全運營可靠性等因素,選擇由調度機構或交易機構來牽頭。(王文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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