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和民進黨對李明哲案大放“嘴炮”遭嘲諷:亂來的智障
| 編輯: 白宇坤 | 時間: 2017-11-29 10:59:40 | 來源: 環球網 |
備受島內外關注的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被大陸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28日上午在湖南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李明哲被判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李明哲成為首位在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的台灣人。對於判決結果,李明哲本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還表示“未來在服刑時會服從監獄的管教”。對於這一判決結果,台灣當局和民進黨大放“嘴炮”,宣稱“傳播民主理念無罪”“拉開了兩岸人民的距離”。
李明哲是民進黨前黨工,後為一家非政府組織(NGO)工作,今年3月由澳門入境廣東後失聯,3月29日國臺辦在記者會上證實,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已接受大陸有關部門調查。台灣當局、民進黨等綠營把此事當成“抨擊大陸獨裁專制”的機會,還夥同李明哲妻子一起去歐美“告洋狀”。對李明哲被判有期徒刑5年,台灣“總統府”28日發表聲明稱,“傳播民主理念無罪”,並稱“李明哲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尤其挑戰台灣人民對於民主自由的堅持與想像,令人遺憾”。民進黨也發表聲明稱,“民主自由無罪”,稱判決“傷害台灣人民的情感,更拉開了兩岸人民的距離”。
“去共産黨國家弘揚民主進步的真諦?人家的共産主義已經把大陸成功經營為世界數一數二的經濟大國、名列前茅的世界強權了。民進黨卻要去那兒宣揚那種無法無天的‘民主自由進步’,是要叫人家開倒車嗎?”臺當局和民進黨的“民主論調”立即遭到許多網民嘲諷,在親綠媒體《自由時報》網站相關報道後,有網民怒批民進黨對李明哲案的聲明是“亂來的智障”。
在島內其他媒體網站相關報道下,網民嘲諷聲一片。在“中時電子報”“聯合新聞網”等網站相關報道後,有數百名網友留言。有網友稱,要知道,現在幾乎所有國家都有“顛覆國家罪”,“如果你不喜歡這體制卻要去搗亂,就要有受懲罰的打算”。“要不然,民進黨去美國、日本宣傳‘推翻政府’的自由去?”還有網友稱,“人人都知道國際上涉及政治的NGO都有美國影子,台灣的NGO 99%都有民進黨的DNA。若要按‘傳播理念無罪’的同樣標準,民進黨應該讓中共來臺設立黨部來競選才對啊!”有網友還稱,“希望大陸政府能早日將主張‘台獨’的叛國分子繩之以法,(那樣)兩岸就沒距離了”。
對於李明哲被判5年的刑期,《自由時報》日前曾一廂情願地引用島內學者的話稱,李明哲肯定會被輕判,因為“中共領導人想拉攏台灣人心”。“若因此案提高兩岸的對立情緒,將凸顯(大陸對臺政策)自相矛盾之處”。判決出臺後,民進黨“立委”立即像炸了鍋。民進黨立委蔡易余稱,李明哲僅在網絡上“傳遞一下信息,根本沒有犯罪行為”,5年刑期是“非常重的刑罰”,中國大陸“就是在整肅台灣”。
不過,“聯合新聞網”28日引述有過大陸執業律師經驗的專家張冀明的話稱,從大陸法律來看,顛覆國家政權罪是重罪,參與者可判處3年至10年有期徒刑,而李明哲被判5年是在刑期中間值以下,並不算太重。
上海台灣研究所常務副所長倪永傑28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李明哲的所作所為觸犯了大陸的法律,對他的審判完全按照法律進行,而且李明哲本人也承認了犯罪事實,接受法律裁決的結果,表示並不上訴。另一方面,案件審理期間大陸也充分尊重了李明哲作為犯罪嫌疑人的司法人權,允許其親屬來旁聽,滿足其合理的要求。可以説,案件審判是公正、合法的。(環球時報赴岳陽特派記者 白天天 環球時報駐台北特約記者 蕭師言 環球時報記者 趙覺珵 林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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