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口岸攜帶和郵寄禁止進境物品將納入徵信系統
| 編輯: 霍建陽 | 時間: 2017-12-12 09:50:26 | 來源: 人民網 |
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11日發佈《上海口岸旅郵檢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試行)》,依據這一辦法,上海口岸檢驗檢疫部門今後可對5種行為涉及的人員失信信息和行為進行採集和評估,並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提報。
這5種行為,一是一年內有兩次以上攜帶、郵寄禁止進境物被依法查獲的;二是故意瞞報、謊報、藏匿禁止進境物被依法查獲的;三是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接受檢疫處理決定或者拒絕、阻撓檢驗檢疫機構依法實施檢疫執法行為的;四是竊取、搶奪、損毀、拋撒檢疫機關截留的動植物及其産品的;五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應追究刑事責任的。(記者 吳宇)
相關新聞
新聞推薦
- 國臺辦:哪有同胞的期待和訴求,哪就會有祖國的關愛和守護2026-07-22
- 國臺辦:樂見台灣同胞用上大陸好的産品 ,限制阻撓大陸好産品入臺的是民進黨當局2026-07-22
- “落地”→“紮根”→“提質” 面向日新月異中國市場外企加碼在華投資研發2026-07-22
- 我國已成為全球16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主要貿易夥伴2026-07-22
- 外交部:民進黨當局謀“獨”行徑不得人心,沒有市場2026-07-21
- 盤點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會亮眼成果 看AI賦能千行百業2026-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