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口岸攜帶和郵寄禁止進境物品將納入徵信系統
| 編輯: 霍建陽 | 時間: 2017-12-12 09:50:26 | 來源: 人民網 |
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11日發佈《上海口岸旅郵檢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試行)》,依據這一辦法,上海口岸檢驗檢疫部門今後可對5種行為涉及的人員失信信息和行為進行採集和評估,並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提報。
這5種行為,一是一年內有兩次以上攜帶、郵寄禁止進境物被依法查獲的;二是故意瞞報、謊報、藏匿禁止進境物被依法查獲的;三是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接受檢疫處理決定或者拒絕、阻撓檢驗檢疫機構依法實施檢疫執法行為的;四是竊取、搶奪、損毀、拋撒檢疫機關截留的動植物及其産品的;五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應追究刑事責任的。(記者 吳宇)
相關新聞
新聞推薦
- 李成鋼:中美就一些議題取得初步共識2026-03-17
- 陸配民代李貞秀與“台獨”頑固分子劉世芳在臺立法機構當面對峙,劉趁機倉皇離開2026-03-17
- 寧夏舉行“共話兩岸親情·同盼團圓願景”《團圓令》專場觀影活動2026-03-17
- 2026年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試點城市增至45個2026-03-17
- 2026年春運逾32萬人次旅客經福建口岸往來兩岸2026-03-17
- 世界眼中的中國“下一程”——國際社會熱議中國式現代化新機遇2026-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