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印發通知 嚴格控製成片未利用地開發

國土資源部近日印發《關於改進管理方式切實落實耕地佔補平衡的通知》,從轉變補充耕地方式、擴大補充耕地途徑、採取指標核銷方式落實耕地佔補平衡、規範省域內補充耕地指標調劑、拓寬補充耕地資金渠道等方面做出規定。今後將改進建設用地項目與補充耕地項目逐一掛鉤的做法,建立以數量為基礎、産能為核心的佔補新機制。

 

轉變補充耕地方式。將過去以開發為主補充耕地,調整為以土地整治建設高標準農田為主補充耕地,嚴格控製成片未利用地開發,切實保護生態環境。

 

“補改結合”落實耕地佔補平衡。應用範圍從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進一步擴大到城市、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解決地方實際困難。

 

拓寬補充耕地途徑“算大賬”。除耕地開墾費外,允許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其他財政資金、社會資金等投入産生的耕地,增減掛鉤、土地復墾産生的耕地,相關部門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産生的耕地等,均可用於佔補平衡。

 

數據顯示,“十二五”期間,全國批准建設用地總規模3347萬畝,佔用耕地共計1710萬畝。同期,全國通過土地整治補充耕地2632萬畝,做到了佔補有餘。(人民日報記者 朱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