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個人信息安全撐起法律“保護傘”

12月18日,首屆國家網信安全生態建設高層研討會在泰安召開。在這次研討會上,國家網信安全生態建設聯盟宣告成立,為維護網信安全和打造清朗網絡空間環境提供了動力。

 

近年來,隨著網絡科技的日新月異,個人信息洩露事件屢見不鮮,網信安全亂象屢打不絕。網民認為,大數據時代,防範個人信息“裸奔”須有法律“護甲”,加大立法和執法力度刻不容緩。

 

隱私信息遭遇“裸奔”

 

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已達7.51億。公民個人信息面臨著隨時暴露的風險。據媒體報道,我們在享受著各種手機App帶來便利的同時,個人的微信昵稱、位置、通訊錄,甚至身份證號碼、銀行賬戶都有可能在互聯網中“祼奔”。

 

據媒體調查報道稱,除了網絡洩露,個人信息洩露的另一主要途徑是“內鬼”非法售賣,包括我們常打交道的銷售、仲介或者銀行職員。他們構成了“內鬼”、一級代理商、二級代理商、下游代理商和客戶的多層級結構。

 

“互聯網時代,個人信息太容易在網絡‘裸奔’,如何有效監管,這是個非常龐大的工程。”網民“卷心大白菜”説。

 

完善法律保護體系

 

網民“BeijingWJC2016”認為,保證公民的信息安全,需要對犯罪分子嚴厲打擊,借助技術手段是一個方面,更重要的是加大立法和執法力度。

 

網民“莫開偉”説,數據安全要求規範立法的呼聲越來越高,而目前我國法律在這方面幾乎接近空白狀態,必須加快建立行業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步伐。

 

令人欣慰的是,今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正式實施, 這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範網絡空間安全管理方面問題的基礎性法律,特別明確了要加強對個人信息的保護,打擊網絡詐騙。

 

網民“火星008”認為,可以看出,政府越來越有作為,對網絡的管理越來越完善。但也有網民認為,大數據時代,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永遠在路上。呼籲制定出臺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以明確國家機關信息處理主體和非國家機關信息處理主體收集、利用和處理個人信息的基本原則和規範,為個人信息保護提供救濟途徑、保護程式,建立個人信息保護專門機構並明確職責、權限,為我國個人信息的利用和保護構建系統化、整體化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