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復北部灣城市群發展規劃

編輯:左妍冰|2017-02-07 10:12:16|來源:人民日報

圖片默認標題

 

資料圖

 

記者日前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已原則同意《北部灣城市群發展規劃》,《規劃》要求廣西、廣東、海南三省(區)要以共建共保北部灣潔凈海灣為前提,以打造面向東盟開放高地為重點,以構建環境友好型産業體系為基礎,發展美麗經濟,建設宜居城市和藍色海灣城市群,充分發揮對“一帶一路”有機銜接的重要門戶作用和對沿海沿邊開放互動、東中西部地區協調發展的獨特支撐作用。

 

批復要求,《規劃》實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按規定程式報批。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北部灣城市群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在有關規劃編制、體制創新、重大項目建設、優化行政區劃設置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做好協調指導,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督查評估,研究新情況,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本報南寧2月6日電  (記者龐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