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勞基法”勞工加班費遠遜於大陸 蔡當局被諷“罪有英德”
編輯: 白宇坤 | 時間: 2018-01-12 10:15:49 | 來源: 臺海網 |
經過18小時的不斷電審議,“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修法10日完成三讀,其中有關勞工加班費的計算被稱為“最糟糕條文”。有島內輿論還把兩岸進行了對比,直言台灣勞工不如大陸,大陸加班費顯然高於台灣。
據台灣《聯合報》11日報道,“勞基法”修法三讀條文規定,勞工加班費可經勞資雙方同意換成補休,且依據加班時數一比一換補休時數,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若補休期限、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仍有未休補休,僱主應換發加班費。現在島內休息日出勤是“以價計量”,即出勤加班費須加碼1.3倍至1.7倍,平常日的加班則是加碼1/3到2/3,未來換補休不必加碼,補休時數直接依加班時數。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稱,加班費換補休入法,恐失去可增加勞工所得以及休息的意義。全臺産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説,低薪勞工想加班就是想增加所得,過去加班費工資計算有加成,未來換補休卻只能一比一換時數,對勞工沒有好處。高教工會成員陳柏謙也認為,這是幫企業節省成本,等於宣告週休二日沒了,不僅加班可能拿不到加班費,甚至連補休都可能休不到。有臺媒感嘆,“加班費可能走入歷史”。
兩岸勞動薪資計算差異成為網絡討論話題。台灣海基會臺商財經法律顧問蕭新永稱,兩岸加班制度關於費率的規定,一般而言大陸高於台灣,乃至於加班的工資成本也比較高。同時因為兩岸的每月計薪天數基礎不一樣,台灣以每月30天計,大陸是21.75 天計,結果造成兩岸員工在同樣的薪資水準及加班條件下,大陸的加班費用明顯高於台灣。有臺媒稱,現在不僅企業中高層的薪水趕不上大陸,普通員工的加班福利也落後對岸。
有台灣網民發揮創意寫了一幅春聯發到網上:上聯是“慣老闆就地合法”,下聯“奴隸工就地正法”,橫批為“罪有英德”(如圖),諷刺資方、蔡英文當局及“功德院長”賴清德的意味相當濃厚。不少網民連聲叫好,表示要買100張,還有人説,“好想看到滿街罪有英德的盛況”。中時電子報最新民調顯示,對於蔡英文的施政表現,近六成受訪者表示不滿意,支持率僅剩26%,均創下該報調查的新高及最低紀錄。
聯合新聞網11日稱,修法撕裂勞資信任,導致朝野決裂、世代衝撞,更讓台灣在政治與社會層面全面撕裂。現在網絡已經推爆、民眾正在熱烈跪求“罪有英德”,“其實總統府現在就可以‘自自冉冉’地開印這幅春聯,也許這會是蔡英文今年過年最大的功德”。(環球時報駐台北特約記者 張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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